何謂AED
AED是Automated External Defibrillators 的縮寫,中文為「自動體外心臟去顫器」。是一台能夠自動偵測傷病患心律脈搏、並施以電擊使心臟恢復正常運作的儀器,因為使用的方式相當容易,開啟機器時會有語音說明其使用方式,並有圖示輔助說明。是一台專門提供給一般非醫護人員,使用於心臟驟停的可攜式急救設備, AED使用者並受『緊急醫療救護法第十四條之二』之保障。
※『緊急醫療救護法第十四條之二』:
救護人員以外之人,為免除他人生命之急迫危險,使用緊急救護設備或施予急救措施者,適用民法、刑法緊急避難免責之規定。 救護人員於非值勤期間,前項規定亦適用之。
使用AED時機
適用於心臟停止病患。病患必須是無反應(無意識),吸吸異常,且無循環跡象(如,無脈膊,無咳嗽,或無動作)。就可以使用AED。
具備防水IPX4、防撞擊、防震動功能,可滿足不同場所之正常使用。
通過美國 FDA 、歐盟CE 及台灣TFDA醫療儀器許可證。
具備動作偵測功能(Motion Detection),避免急救因移動或接觸病患而造成錯誤電擊。
電擊能量預設為靈活,首次電擊後會依照能否消除患者心律不整的現象及分析結果,智慧型決定是 否往上增加電擊焦耳數,以此類推。
通過美國 FDA 、歐盟CE 及台灣TFDA醫療儀器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