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照顧假對象擴大 擴及老人、身障者的家庭照顧者

防疫照顧假對象擴大  擴及老人、身障者的家庭照顧者
2021/05/18
作者/專欄

衛福部日前宣布因應雙北進入第三級疫情警戒,暫停日間照顧、失智據點等社區式長照服務,引起各界討論家庭照顧的突發需求,衛福部18日傍晚公布擴大防疫照顧假適用對象之規定,原本僅限於家中有「12歲以下之學童」,或「國中、高中、五專三年級以下身心障礙子女」者,擴大至老人與身心障礙者的家庭照顧者,包括社區式長照機構(不含團體家屋)及身心障礙者日間照顧機構的照顧者。

立法委員吳玉琴表示,防疫照顧假在舊有的規定之下,限以12歲以下學生,國中、高中身障生家屬為對象的防疫照顧假,若不做進一步放寬,這群老人與身障者,以及他們的家屬,將陷入極度窘迫的處境,可能為了照顧而受到公司的不利處分,甚至因照顧而離職。

因此,在接獲民眾的陳情之後,吳玉琴及中華民國智障者家長總會林惠芳秘書長大力奔走,協助協調擴大防疫照顧假適用對象,18日傍晚接到通知,公布擴大防疫照顧假適用對象之規定。

「一旦照顧機構停止服務,被照顧者立即面臨乏人照顧的問題,同時家屬必須暫時停止工作,請假返家擔任照顧者。」她說,因應新冠肺炎疫情嚴重,以及國內防疫需求,社區式長照機構(不含團體家屋)及身心障礙者日間照顧機構,極有可能因縣市政府命令而停止服務,如新北市、台北市便已發生這個問題。

衛生福利部積極正面的回覆民眾的訴求,並迅速公布此項規定。

因應臺北市及新北市提升COVID-19疫情警戒標準至三級,為防止疫情擴散,即日起暫停雙北身心障礙日間照顧服務(含社區式及機構式日間照顧、社區日間作業設施、家庭托顧)至5月28日,衛福部也發佈新聞稿表示,家中有原接受上述服務之身心障礙者,因暫停服務而有照顧需求者,可請「防疫照顧假」,雇主應予准假。

衛福部表示,目前雙北使用身心障礙日間照顧服務者共計2,600餘人,考量到部分家長可能無法請假在家照顧身心障礙者,服務暫停期間,將由地方政府視服務對象需求,提供居家服務及營養餐飲服務支援;如經評估家庭無照顧者,地方政府須自行或結合民間資源提供緊急支援措施,以降低群聚及傳染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