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照紓困6月7日起開放申請 5至7月一次性補貼

長照紓困6月7日起開放申請  5至7月一次性補貼
2021/06/03
作者/專欄

行政院會今(3)日拍板啟動紓困4.0方案,衛福部下午召開說明會次長李麗芬宣布紓困加發弱勢民眾生活補助、擴大急難紓困、未滿2歲孩童家庭防疫補貼、照顧服務單位紓困補貼、住宿式機構及社福事業單位等5大紓困補貼,獲配107.7億經費,其中長照機構2.3億、社福團體9千萬,6月7日起開放申請,6月15日起提供線上申請,給予110年5月至7月一次性補貼,預計社區型長照機構日照中心800家、長照家庭托顧200多家受惠。

因應第三級防疫警戒,長照日間照顧及家庭托顧等長期照顧單位配合陸續停業,衛福部提供110年5月至7月一次性補貼:

(一)服務收入減少達50%者,按僱用員工數每人4萬元計算,給予營運補貼。

(二)經中央政府命令停業者且其給付薪資未達基本工資,按僱用員工數每人1萬元計算,給予單位停業補貼;另為保障員工薪資,除給予每名員工薪資補貼3萬元外,另外由就業安定基金加發每名員工1萬元生活補貼,合計給予員工4萬元,由事業單位一併具領轉發。

(三)對於居家保母、家庭托顧員,經中央政府命令停業或服務收入減少達50%者,提供每人3萬元補貼。

照顧服務單位紓困措施(圖片來源/衛生福利部)

長照司司長祝健芳表示,由於紓困4.0基本上是因應5月份指揮中心宣布進入3級警戒,長期照顧服務單位第一種申請資格是服務收入減少一半以上,在5-7月期間任選1個月的收入,比前1個月、去年或前年同期比較,新的單位可以和上半年任1個月做比較,若有收入減少50%以上,且4月30日前有持續提供服務者,將依單位員工人數,每人4萬元計算,給予雇主一次性營運補貼,包括雇主所需負擔的人事薪資及維持費用。

祝健芳也說,另外一種紓困資格則是因政府通知被要求停業的機構,導致收入短少給的薪資未達基本工資,祝健芳則說明,符合此類條件者按員工數,給予雇主補貼每人1萬元,另給員工一次性3萬元補貼,另由就業安定基金加發生活補貼1萬元,合計給員工4萬元。

長期照顧司專門委員楊雅嵐進一步說明,紓困標準以服務收入減少達50%是中央訂標準的原則,已放寬前2年任一年同期當比較基準,上述2種資格不得併領,採擇一擇優條件申請。

另一種類是自營業者像長照的家庭托顧服務,祝健芳則表示,基本上只要符合收入減少一半或被政府要求停業其中1項,且在4月30日前仍提供服務者,每人一次性3萬元補貼。

而住宿式機構、長照交通接送或營養餐飲等社福事業,社家署長簡慧娟說,今年延續去年,比照原來既有的機制來紓困,包括被停業導致業務中斷,其中有調整的部分為住宿式機構任連續3個月平均收入較108年指定期間(下半年或同期月平均)減少15%,或以110年5至7月之月平均收入,較前2年任一年度同期或今年1到4月任連續3個月之月平均減少15%。新營運單位沒有108年比較基礎,得以110年1到4月任連續3個月的月平均收入為比較基準。除了上述補貼外,照顧服務單位、住宿式機構及社福事業單位還可申請員工薪資或短期週轉金貸款利息補貼。

住宿式機構/社服事業紓困措施(圖片來源/衛生福利部)

李麗芬補充,長照紓困相關問題可撥打1966,其他紓困措施可撥打1957,由專人提供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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