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國發會推估2025年台灣將進入超高齡社會(Super Aging Society)。鑑於高齡海嘯來襲,政府推動各項長期照顧制度,回顧行政體系政策以老人福利法為始點。
近來長照發展脈絡最大變革是2015年6月通過的《長期照顧服務法》(簡稱「長服法」)及2021年部分法條增修。因應長服法通過前已提供之長照相關服務各類機構,同時啟動老人福利法、身心障礙權益保障法、護理人員法及其子法等配套修法。
長照亂象叢生 修法遏阻歪風
政府自2016年通過長照2.0政策,擴大適用對象及服務內容,滿足每一長照需求者與地方協力建立長照服務體系,因給支付制度服務項目多元、給付金額高及使用者自負額比例低,論服務項目計酬方式造成特約單位競爭激烈,服務使用人數大幅增加,致使產生各種服務的亂象或弊端。
長服法已明定特約單位應向服務使用者收取自負額度且不得減免,同時要求主管機關對特約單位管理法制化,減少不必要糾紛。因應長照服務單位屬性不同,確保所屬長照人員之社會保障及勞動條件等權益,強制特約服務單位符合勞動相關法規。
住宿機構人力流失 積極布建床數量能
3年下來,長照2.0的ABC大幅成長,服務提供機構B單位快速膨脹,門檻低、利潤高、政府行政要求相對低,產生人力磁吸移動效應,大量住宿式機構專業人力被吸納,間接也影響住宿式機構的成長。
長照2.0未將機構住宿式服務列入支給付對象,但獨居或家中無照顧人力、技術又需24小時服務的使用者,除自聘外籍移工在家照顧外,只能使用機構住宿式服務。但因人力、土地、建築、消防及收費設限的高門檻因素,致住宿式機構資源不足,永遠跟不上每年增加約4,645床的需求。
一床難求的困境下,政府透過公共化政策,對偏鄉資源不足地區布建6,135床,也鼓勵民間設立長照法人機構17,867床,放寬設有長照相關科系之私立高中以上學校,得為機構住宿式之設立主體,這樣的調整是否真能奏效有待觀察。
人力流失以及設立的高門檻限制了住宿式機構的增長,政府雖已推出不少鼓勵政策,但成效仍有待觀察。(圖片來源/pixabay)
長照走向產業化 發展智慧長照產業
政府將照顧工作定位為社會福利而非產業,勉強只將周邊產品視為產業。但長服法已允許外國資金、人員投入,甚至完全開放個人設立、法人附設、團體附設、私立高中以上學校等方式,設立居家、社區式機構。而住宿機構依法人條例設立,同樣允許外國資金、人員依法設立法人住宿機構,其實已具備產業的精神。
隨著照顧模式改變,不論是勞力密集或高科技產業,內容和政策都是由保護、獎勵到開放競爭。新修訂的長服法將「經濟部」納入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推動長照輔助器材及發展智慧長照產業。透過法規鬆綁有效管理,分享公開資訊及大數據分析,促成產業發展的環境與商機。
疫後重啟服務 建構完整產業鏈
2021年疫情衝擊照顧服務產業,根據疫情指揮中心統計資料,長照機構是高度群聚高風險的場域,確診率及死亡率皆高於全國平均,各類型長照機構又以住宿式機構更為嚴重。在疫情緩和期間,政府及長照單位應檢視各項措施、積極推動非接觸的照顧模式擬定未來做法,因應疫情或流感再次席捲的未來。
展望2022年,長照仍然面臨人力資源不足、財源是否足夠及穩定、完備法令政策及定位等挑戰(圖1)。但為滿足長照、銀髮族往後5∼10年爆炸性需求,及2025年預估高達3.6兆元的產值,民間充沛的資源會利用台灣ICT的軟、硬體,結合現行國內外醫療照顧體系,運用大數據,異業平行、垂直策略整合,品牌化、國際化、連鎖化的國內、外整合,甚至機構本身的CCRC等各式創新經營投資模式投入長照相關產業。
圖1、長照經營面向及人力資源挑戰。(製圖/侒可傳媒)
未來,除了利用發行IPO市場融資、再併購,以快速擴大經濟規模,並以獨特的Know-How輸出複製擴散,達成以內需帶動外銷市場,並逐步擴大內需經濟規模,建構完整產業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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