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衛福部提出佈建長照住宿資源及公共化資源等獎勵計畫,立委吳玉琴12日於立院總質詢指出,執行上仍遇到租稅、融資和信用保證等財務規劃障礙。中央銀行總裁楊金龍15日親赴吳玉琴國會辦公室說明,針對「對金融機構辦理不動產抵押貸款業務規定」,已排除興建長照機構土地放款限制。
吳玉琴在立院總質詢提到,衛福部提出108-110年獎助布建長照住宿式服務資源試辦計畫,以及109-113年獎助佈建住宿式長照機構公共化資源計畫等獎勵,自長照法人條例公布以來,只新增成立50家;這兩個計畫執行上有遇到長照機構財務規劃的障礙,包括:租稅、融資和信用保證。
土地稅減免應納入長照機構
有關租稅問題,吳玉琴表示,與地價稅免稅有關的規定,土地稅減免規則第8條第1項第5款要符合免地價稅,需要符合「非營利+財團法人持有」兩個要件。目前長照機構法人條例的規定,也可登記為公益長照社團法人,這部分不能免稅;租用場地也不行。
3年前的總質詢,吳玉琴為基隆醫院承租南港郵局,因地價稅和房屋稅問題造成租金過高,收費亦無法親民這件事,向行政院長蘇貞昌請命。但目前仍未解決問題,南港郵局「地價稅稅率千分之55+房屋稅稅率2%」,光不動產稅每個月就20幾萬。
吳玉琴質疑,為什麼政府要推動社會住宅,就可以在住宅法授權免徵不動產稅,而長照機構就不行?她建議,請衛福部持續和財政部溝通,於「土地稅減免規則」納入長照公益社團法人;此外,應比照社會住宅興辦免徵不動產稅在住宅法的22條的規定,啟動長照服務法修法。
銀行對長照業授信有待加強
有關信用保證,吳玉琴認為,雖然長照司很努力在籌措資源獎勵興辦機構,例如日照機構補助200萬,住宿式機構也有資源部件每床100萬和公共化150萬的補助獎勵。但因為建築成本和地租節節升高,所以長照機構仍需自籌開辦經費,以及初期營運週轉金。最近許多機構反映,要向銀行融資時,銀行不太清楚長照機構的營運能力,在授信上會比較謹慎和卻步。
吳玉琴建議,如果由政府出面提供信用保證,提供配合資金,可以透過信用保證創造10倍價值。衛福部應該可以研議推出長照機構貸款信用保證專案,透過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的機制,讓獎勵和提供信用擔保並行,加速長照服務的布建。該專案應建立長照機構籌設審查機制,讓真正想推動的社區型及住宿型長照機構,能夠獲得銀行的信任,提供融資推展長照。
央行總裁楊金龍說明,已排除興建長照機構土地放款限制。(圖片來源/吳玉琴臉書)
長照應排除貸款成數限制
有關信用管制,吳玉琴指出,為了面對房市過熱,銀行法第72-2條規定,有關「住宅建築及企業建築放款總額」不得超過之限額規定收存款總餘額及金融債券發售額之和之30%,這部分金管會在107年8月,已將社會住宅及長期照顧服務機構,列於排除項目。這樣做就是為了避免被抑制高房價的政策掃到颱風尾。
然而,央行110年12月16日針對「對金融機構辦理不動產抵押貸款業務規定」再進行修正,其中規定對金融機構承作借款人購買都市計畫劃定之住宅或商業土地,貸款額度不得高超過50%。但該規定第8點強調,金融機構承作不動產抵押貸款,其屬依「都市更新條例、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或其他配合政府相關政策之重建案件,不適用本規定。
吳玉琴認為,這表示在銀行端的融資總額有排除長照機構,但在融資上限的規定變嚴格的同時,只有考慮到都更及危老都更的案例,卻沒有考慮到長照機構。她請蘇貞昌向央行反映,將「長期照顧服務法」納入這個規定第8條但書,排除貸款成數限制。
長照機構的興辦,是否可以視為「其他配合政府相關政策之重建案件」或新建案件?吳玉琴請行政院跟央行溝通再修正。除長照機構,身障機構、精神障礙機構等,也應該一併納入銀行法72-2條及對金融機構辦理不動產抵押貸款業務規定第8條但書排除。
排除長照土地放款限制
關於上述信用管制議題,中央銀行總裁楊金龍15日特別拜訪吳玉琴國會辦公室,說明央行的因應作為。
「對金融機構辦理不動產抵押貸款業務規定」第8點強調,「金融機構承作不動產抵押貸款,其屬依「都市更新條例、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或其他配合政府相關政策之重建案件,不適用本規定。央行12日以公布QA的方式處理,全文如下。
增修Q4:有關借款人為興建長照機構或身心障礙福利機構,是否屬本規定所稱依其他配合政府相關政策之重建案件,排除適用本規定?(本次增修,發布日期:2022-04-12)
答:是。借款人應提出該土地(含建物)確實依「長期照顧服務法」等規定,申請設立或重(興)建長期照顧服務等機構之相關證明文件(或切結於半年內取得相關證明文件),經承貸金融機構查證屬實;如採切結方式者,並約定未依切結事項辦理之不利違約效果。
中央銀行總裁楊金龍15日特別拜訪吳玉琴國會辦公室。(圖片來源/吳玉琴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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