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智症協會專欄】盼長照3.0提供多元創新服務  幫助失智家庭穩步前行

【失智症協會專欄】盼長照3.0提供多元創新服務  幫助失智家庭穩步前行
2025/02/18

文/陳筠靜  台灣失智症協會秘書長

政府提出長照3.0規劃,著重於放寬照顧資格、強化重度失能者的照顧,以及推動照顧、醫療與社福的一體化發展。期待透過新政策的推動,協助失智家庭能更平穩地面對挑戰。

失智症政策綱領2.0推動下,全國有超過530處失智社區服務據點,提供1.5萬名失智者認知促進活動,也支援照顧者提升照護技巧與喘息服務。中央政府已逐步將社區據點服務對象調整為輕度失智且未失能者,視為使用長照服務前的重要健康促進場域,然而我們希望不僅以失智失能程度作為資源使用的考量,而是依據綜合整體評估,給予家庭足夠的選擇權,並鼓勵多元的資源發展。

然而,失智照護服務計畫(包括失智共同照護中心及社區服務據點)自開辦以來,以年度申請計畫模式執行,難以保障服務穩定性與長遠發展。建議長照3.0將失智服務納入長照給付支付架構,同時保留未失能者的使用權,逐步健全兼具品質與效能的失智照護體系。特別需要強化失智共同照護中心的樞紐功能與社區據點的服務定位,提升專業團隊的能量,協助失智者在熟悉的社區中獲得服務,維持自主性,減輕家庭照顧負擔。

在長照服務體系中,失智照護的設計需要更多彈性與多元性,以幫助連續性照顧。例如,年輕型失智者及其家庭往往需要更多在經濟、就業與教育方面的支持。為了幫助失智者及照顧者有效延緩退化,並維持社會連結與自立能力,建議進一步支持或開發促進社會參與及人際互動的失智照護服務。例如,本會自民國100年創辦的瑞智互助家庭,建立彼此支持的人際網絡,提升溝通與關係。亦可參考日本「日常生活自立支援事業」的模式,發展自立生活支援服務,解決其在手續、溝通及操作上可能遇到的困難。可結合居家服務員或個人助理的支持,幫助失智者享有各項基本權利,並完成為未來預先規劃的重要決定。

希望政府重視失智照顧,長照3.0的推動絕非僅追求量化目標,而是以系統化與人本化的方式優化服務,幫助失智家庭活出更有尊嚴與品質的生活。

作者陳筠靜為台灣失智症協會秘書長作者陳筠靜為台灣失智症協會秘書長

 (專欄反映作者意見,不代表雜誌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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