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返職場機制、提高網路積分 衛福部修法健全長照人力

重返職場機制、提高網路積分 衛福部修法健全長照人力
2026/03/17
作者/專欄

長照3.0時代,長照人力面臨結構性改革關鍵期。(資料照片)

長照人力缺工,衛福部今天發布修正「長期照顧服務人員訓練認證繼續教育及登錄辦法」相關條文,鬆綁重返職場機制、提高網路積分採認上限、縮短照顧管理專員資格認定,盼能透過此次修正,鼓勵長照人力回流,部分條文7月1日施行上路。

長照 3.0 時代,人力問題進入改革關鍵期。衛福部盤點第一線反應,此次修法著重五大重點,包含強化長照人員不適任管理、新增領證者重返職場機制、重整人力資格標準、優化認證更新與繼續教育規定、增訂申請作業部分內容更務實等。

強化長照人員不適任管理方面,針對長照人員對長照服務使用者未提供適當照顧與保護,且侵害其權益等不當行為,受《長期照顧服務法》第56條規定,若因不當行為廢止長照人員證明之處分,將不予發給長照人員認證證明文件。

其次,新增領證者重返職場機制,長照司副司長吳希文表示,過往會遇到長照人員因育嬰留停、生涯規劃、出國唸書等考量而中斷服務,現行規定需六年內累積 120 點教育積分,若要一次補足全部積分恐難以重返職場,因此增訂認證更新規定,新制開放可用近一年累積 6 分之 1 積分(20點)替代全部時數,鼓勵人力回流。

本次修法也重整長照人員類別、資格及繼續教育規定,調整居家服務督導員、照顧管理專員資格標準,及將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個案管理人員(A個管)資格。其中,照顧管理專員過去需有 2 年以上照顧工作經驗,本次修法縮短為 1 年。

這次也優化認證更新與繼續教育規定,明確申請長照人員認證前之訓練層次定位為共同訓練及專業訓練,並定明完成訓練前得申辦認證之適用對象,避免產生誤會。

此外,過去長照人員任職前,需完成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共同訓練課程,只有 40 點能採用網路學習,本次修法提高至 80 點,提高在職學習彈性,可讓長照人員學習管道、方式更多元。

衛福部表示,本辦法除長照人員資格自發布日施行外,其餘條文自今年7月1日施行。希望透過本次修正,除強化長照人員管理,確保服務對象的安全與權益,也鼓勵長照人力回流,並兼顧長照人員能更彈性地持續進修、精進專業能力,以提高服務品質,民眾更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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