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鼎傑專欄】為什麼「長照安排假」還不夠 台灣需要的是更完整的照顧支持設計

【曾鼎傑專欄】為什麼「長照安排假」還不夠 台灣需要的是更完整的照顧支持設計
2026/04/02

台灣終於開始正面討論「長照安排假」了。

2026年3月,立法院與民間團體再次把這個議題推到檯面上。倡議版本很明確:希望每位勞工在面對家人失能、失智、重病或重大照顧事件時,可以申請30天六成薪假,加上150天彈性無薪假,讓人不要一遇到照顧就只能離職。這樣的方向,當然值得肯定。因為它至少承認了一件事:照顧不是家庭私事,而是正在衝擊台灣勞動市場與家庭經濟的公共問題。

但問題也正出在這裡。

身為一個家庭照顧者,真心覺得如果如果要談「照顧不離職」,那麼就不能只把焦點放在「有沒有假可以請」,而要更誠實地問:請了假之後呢?

對很多家庭來說,照顧從來不是一段可以靠幾十天假期就結束的任務。它往往是從某一天的突發住院開始,接著進入出院後照顧、復健、反覆感染、再次住院、功能退化、聘請照顧人力的磨合、服務轉換,再一路拉成數年,甚至十年的歷程。家總與立法院研究都指出,台灣照顧歷程平均可長達十年,而根據主計總處2024年統計顯示,台灣勞工因照顧長輩而離開職場的人數,已是照顧幼兒的2.4倍。

換句話說,當我們因為少子化在討論「育兒」設計支持問題時,面對規模更大的「照顧父母」,卻仍停留在家庭自行承擔的階段。因此,長照安排假真正的價值,不在於它能不能「解決」長照,而在於它能不能成為照顧啟動期的緩衝器。

長照安排假,不應是照顧不離職的完整答案。

照顧不離職」一直是過去幾年受到重視的議題,它有一個更高的標準:照顧者不只人還留在公司,而是能夠在維持所得、保住職涯、接上資源的前提下,把照顧重新安排起來。若制度設計主要是無薪或部分給薪,它頂多是幫家庭爭取時間,卻不一定能真正避免收入中斷。對中高收入者而言,也許還有撐一下的空間;但對雙薪家庭、單親家庭、月薪本就不高的勞工來說,照顧假很可能只是把離職時間往後延,而不是把離職風險真正解除。

更值得注意的是,這次被倡議的180天,仍有不少制度細節沒有說清楚。到底是按年計算、按每次事件計算,還是按每位被照顧者計算?若一位長輩兩年內歷經中風、肺炎、跌倒、再次住院,額度怎麼算?如果一個家庭同時有兩位老人需要照顧,制度又如何承接?當這些最核心的適用單位尚未被明確說明時,政策很容易在口號階段看起來完整,進到實務卻立刻碰壁。

台灣長照3.0不是已經覆蓋率很高了嗎?

這當然沒錯。官方資料顯示,台灣長照服務涵蓋率確實已大幅提升,服務據點也大幅增加,長照3.0更把「強化家庭支持」「醫照整合」「中重度與夜間照顧量能」列為重點。這代表政府不是沒有做事,而是已經意識到:即使服務量變多,家庭依然撐得很辛苦。 否則,不會在3.0裡仍把家庭支持列為核心任務。

問題在於,台灣現行長照制度對很多家庭來說,仍然更像「輔助」,而不是「可完整替代家庭照顧勞動」的體系。很多人真正最缺的,不是長照評估表上的服務項目,而是事故剛發生後那幾週最混亂的時間:誰先請假?誰陪出院?誰顧晚上?誰接復健?外籍看護怎麼找?醫院看護哪裡請?白天有人、晚上誰來補?正式服務還沒銜接上之前,空窗期怎麼辦?

更不用說像之前分享過的實際案例,中風的病人年紀在65歲以下,它在可以接受身心障礙評估得到補助前的這段至少半年時間,以目前規劃的長照安排假是否可以適用?還是又是一個僅限長照服務對象才可以使用的政策呢?

如果只給假,照顧者可能會更快被耗盡

當制度只提供「時間」,卻沒有對應的「收入支持」與「服務支持」,會出現一個隱性的風險:因為請假意味著收入下降,
但照顧成本(看護、交通、營養、輔具)卻同時上升。

這種「收入減少、支出增加」的雙重壓力,會讓家庭很快進入消耗狀態。

因此如果從現有的的長照安排假去延伸,可以透過下列三種方式,讓辛苦的照顧者得到更完整的支持。

第一,是時間支持。

也就是長照安排假本身,讓家屬有機會暫時停下來,處理住院、出院、評估、請工、熟悉服務、陪同就醫等轉換期工作。

第二,是所得支持。

不是把所有成本都丟給雇主,而是由就業保險、社會保險或公共財政來承接部分所得損失,否則「可以請假」對很多人只是紙上權利。

第三,是服務支持。

讓家庭能把假期真正拿來「安排照顧」,而不是請假後還是只能自己硬撐。這就包括住院看護、自費居家照顧、短期陪病、臨時照顧、夜間照顧、出院後過渡性照顧等可快速調度的資源。

讓補助跟著照顧走,而不是只給假

台灣下一步很值得討論的,不只是長照安排假本身,而是能不能讓家庭拿著自費照顧單據,向政府請領一定額度的補助或抵減。

因為現在的照顧現場早就不是「只有長照服務」或「只有外籍看護」兩種選擇。很多家庭其實已經在用第三條路:透過有管理、有品質、可彈性派工的照顧平台,先解決短期、突發、銜接期的需求,幫自己買到一點時間,才有辦法去規劃後面的長照路徑。這些服務不是要取代長照制度,而是在制度還沒完全接上之前,先把家庭從崩潰邊緣拉回來。若政府願意承認這種市場服務的現實角色,設計一定條件下的單據補助,反而可能比單純多給幾天無薪假,更能真正減輕照顧家庭的壓力。

從國際經驗來看,這也不是沒有先例。

日本的介護休業,提供最多93日、約67%工資的給付;德國則把照顧分成短期急性處理、最多6個月的照顧離職,以及最多24個月的部分工時照顧,還搭配無息貸款;法國雖然不是由雇主直接給薪,但國家提供AJPA 日額補助;加拿大更直接把照顧視為保險事件,依照重症、兒少、成人、臨終等不同情境,給付15週、26週或35週不等的照顧津貼。這些制度雖然各有不同,但背後有一個共同邏輯:照顧者需要的從來不只是「假」,而是「假+錢+服務」的組合。 

反過來看,台灣目前的討論仍偏向把長照安排假當成單一政策工具。這當然是一個開始,但如果我們真的把它視為最後答案,恐怕會太早,也太樂觀。

當照顧成為人生必修:我們需要一個四全的支持系統

如果長照安排假只是讓人暫時離開工作,那麼它解決的,只是時間的問題。

但照顧,從來不是單一面向的議題。

它同時牽動一個人的身體與情緒、一個家庭的關係與分工、一段長時間的生活節奏,以及一整個跨專業的支持系統。

也因此,我們或許需要的,不只是一項新的假別,而是一個更完整的照顧設計。

一個能夠回應「全人、全家、全程、全隊」的制度想像。

全人,是看見被照顧者不只是疾病本身,也包含功能、心理與生活品質;

全家,是理解照顧從來不是一個人的責任,而是整個家庭需要被支持與分擔;

全程,是從突發住院、出院銜接,到長期照顧與反覆變化,都有不同工具可以接住;

全隊,則是讓醫療、長照、社區資源與民間服務,不再各自運作,而能形成一個真正可協作的支持網絡。

當制度能夠同時回應這四個面向時,照顧者請下來的,就不再只是無薪假。

而是一段被支持的過程。

長照安排假,或許是一個開始。但台灣真正需要的,是讓每一個家庭在照顧發生時,不必只靠自己撐住的能力。

而是有一整個系統,陪著他們走過。

(專欄反映作者意見,不代表雜誌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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