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佩欣專欄】別讓德政成果打折!健保署「復健病房試辦計畫」 臨床經驗的七項建言

【林佩欣專欄】別讓德政成果打折!健保署「復健病房試辦計畫」 臨床經驗的七項建言
2026/07/20

健保署公告將從本月(2026年7月)起,在北、中、南、東各區選定8到10家醫院,推行「復健病房試辦計畫」,可以讓有潛力和體力接受密集復健的中風個案不需再每個月一直轉院,住院期可由12周,最長到180天的整合性照護,預估約有1600人受益。

健保署宣稱這是個全新首創的健保復健病房照護計畫,非常值得期待。擴大辦理也確實是個德政,只是,從收案條件、介入模式頻率和給付模式、人力要求等,總覺得和目前已辦理約十年的急性後期照顧PAC計畫頗為相似。

這方案是採用日本小倉復健醫院的照護模式,但我比較擔心是,大架構學了,若人力比、給付、配套及後續銜接方案等等的軟體沒有跟上,其成果很可能跟已經執行10年來的PAC計畫結果大同小異。

目前看到比較擔心的問題有:

1、人員計算與分類  牽動工作量與薪資

首先,日本小倉復健醫院的人力是40床平均有16名左右PT(物理治療師)、7至8名OT(職能治療師)、2名ST(語言治療師),每位治療師每日的個案量是6至8名個案。本次試辦規定的治療師人力比是每8名個案需有一位物理「或」職能治療師,這樣是把兩個專業視同無差別?

另外,這人力是分開獨立計算,還是原本復健科裡的員額也可直接算入?這樣就差很多了,基本上會造成原有的人力要做2至3倍的工作量,不但不易做出所謂「密集復健」的成效,且工作量增加,薪水不變,將更容易造成治療師離職潮。

2、獎勵金  應明文規定對象與方式

此計畫很注重成效,提供了許多獎勵金為品質指標,達成優良成效應該是可期待。但在此衷心建議,獎勵金部份也應該明文規定獎勵對象及方式,希望是能直接獎勵到辛苦執行個案復健服務的醫療團隊,同時執行人員及人力比也應更明確。

3、醫院設居家場域環境  能落實到日常?

試辦計畫要求在醫院設立居家場域的環境,但這絕非只是硬體設立做樣子,如何落實實際日常生活應用練習,可能還需要整個治療師的排班和介入模式徹底調整。

小倉醫院的治療師會在早上7點進入病房訓練起床洗漱、如廁等,也有配合夜間時段的運動執行。我們的排班、給付,足夠做這樣的調整嗎? 否則在醫院設立的居家環境,客廳、廚房、廁所等,將還是一如既往的只是變成擺設。真的擔心他山之石的學習又是只有學表面擺設。

歐美,甚至香港、新加坡,都有部份醫院的復健科不但有居家場景,甚至將個案出院後在社區生活會遇到的不平路面、斜坡、搭公車、上下汽車等等場景,建置於醫院中提供個案出院前的練習。這在台灣是否符合醫院的成本和空間效益?有無醫院願意這樣佈置仍有待商榷;然而,台灣近幾年因為長照2.0已經建置許多社區照護資源,因此,只要銜接得宜,運用社區和居家治療師人力,這些生活場景練習反而會是更實際實景融入生活。

4、最長180天整合照護?其實好好治療3個月就夠

我其實蠻擔心的,就是所謂「提供最長180天整合照護」。這或許有人會解讀為「德政」,但根據我的臨床經驗,其實有潛力的個案好好治療三個月就足夠,接下來當務之急,應該是積極幫他們連結返家和社區資源,而不是繼續讓他住滿6個月,或是如之前參加會議時,長照司提出的「換到住宿型機構再去住3個月」,這將很容易造成個案因回不了家造成憂鬱情緒,使復健成效停滯甚至退步(臨床上常見),而且最終也容易讓家人不習慣將她帶回家,從此住進機構。

若每人只住90天,不是還可以增加一倍的受惠個案?成效將更卓著!

5、中風復健病房 給付應搭配「陪回家」方案

再來,最最重要的!本人誠心建議,12周的中風復健病房住院,最重要一定要持續給付搭配的方案就是所謂「陪回家」方案,至少要有2-4次在結束住院方案出院回家前,搭配治療師的陪返家訓練及輔具環境評估改造計畫,日本、美國都是這樣在做,個人認為這是成功返家持續生活自理進步的關鍵。

試辦計畫中,確實有「鼓勵」醫院的治療師做出院前1至2次、至少30分鐘的銜接出院居家訪視,然而,目前多數承辦醫院因為人力問題,很難做到這一點,實也無法苛責。

而若是醫院治療師人力不足,下轉給社區或居家型診所/治療所,大家一起銜接協作,這將是時勢所趨 ((有關這部份,物理治療學公會專業團體的健康台灣深耕計劃案刻正積極試辦中,將另文介紹),衷心希望醫院能有這種開放下轉,以案家為中心的open mind 協作考量。這同時也更需要健保署在試辦計畫中加強明文獎勵,才有可能落實。

6、返家銜接居家復能 頻率應依個案擬定

接下來個案回家後將銜接到長照居家專業復能服務,這部分服務的使用也希望能夠更有彈性。若是每名個案3至6個月內最多12次服務,希望頻率是由專業人員根據個案和案家的狀況來擬定,而非如目前這樣訂死一個月3次,七天內不得重複申報的無彈性空間。

事實上,若剛返家仍能維持一段時間的密集復健復能服務,其效果絕對是事半功倍;但若一出院馬上驟降為只能一個月三次服務,很可能個案之前在醫院的復健治療成效都大打折扣或前功盡棄。

7、12次復能服務 應鼓勵走出家門

此外,也建議這12次復能服務也不一定非得在居家進行,難以出門個案當然居家為優先,但若是恢復顯著個案,更應該鼓勵他出來接觸社區型服務,提升活動能力及社會參與性。

目前社區中有日照中心、治療所/診所、社區據點等等的許多資源都可以運用,唯有一路復健復能到能生活自理、返回社會參與,才能真正減輕家屬負擔及降低後續長照資源的大量使用,不是嗎?而要做到這一步,我認為確實非常需要健保和長照資源更無縫的銜接使用,環環相扣、缺一不可。同時,若能搭配論案包裹和論質的給支付制度,相信會更事半功倍。

也衷心希望這8-10家執行試辦計劃的醫院,能有往後延伸銜接到社區和居家服務的思維和實質規劃。我認為這是計劃能真正成功的關鍵之一。

臨床實際經驗 盼能納入制度提升成效

最後,對於健保署能撥出兩億經費試辦這個計畫案,顯見此照護問題的重要性,欲解決問題和新制度的執行能邁出第一步已經不容易,我們也很希望這計畫能落實成功,解決民眾多年來的轉院和復健照護困境。

但以上也針對個人臨床實際經驗、近年對此照顧問題的觀察思考、專業內及跨專業間的多次會議討論,提出以上關鍵事項的建議,衷心期待透過這計畫的成功執行,能提升中風個案的復健品質和成效,銜接的各種照護能更及早和更順暢,因而減少後續需被長期照顧的機會,更能提升家庭的生活品質,減輕家庭社會的照顧支出和負擔。真的不希望看到試辦完或幾年後,還是又再討論這些類似的問題和困境。

(專欄反映作者意見,不代表雜誌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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