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齡者如何優雅老化?善用「信託」工具做好財務規劃將是首選。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秘書長呂蕙容表示,不論是退休金準備、財產安全保障或提升生活品質等面向,透過「信託」皆能提供多元且有效的解決方案,建議「提早規畫財產用途,滿足長照及監護的需求」,並可透過信託機制結合監護,委由社福團體擔任信託監察人,保障老後生活。
「安養信託」滿足日後長照需求
台灣失智人口突破29萬人,根據衛生福利部的調查,超過四分之一的長者認知能力出現狀況。長輩輕微失智時,或許只是「偶而」忘記印章、存摺放哪裡,財務打理受影響程度不大;但一旦失智程度更嚴重時,很可能完全無法處理財務問題,以致陷入空有大筆存款卻無現金可支付日常生活及安養費用的窘境。
呂蕙容分析指出,根據學者分析,高齡者的主要需求為經濟支持、健康醫療、心理調適與生活照護4種,其中又以經濟支持最為重要,為其他三者提供支援基礎,因此她鼓勵及早規劃安養信託「在身體健康、意識清楚的情況下,提早規畫財產用途,滿足長照及監護的需求」。
而有鑑於國人普遍性的消費習慣是「未使用信託服務前無須付費」,呂蕙容指出,目前已有信託業者開發新形態信託契約「預開型安養信託」,亦即在信託未啟動支付機制前,無須支付信託管理費。她建議,想嘗試安養信託又怕花太多錢的人,可藉此「以時間換取空間」,既能提早規劃,信託費用又不會大增。
信託機制結合監護 可委由社福團體為信託監察人
對於高齡失智問題,先進國家像日本,由於高齡人口逐年增加,失智受監護宣告的人數也不斷增加,但伴隨而來的,監護人濫權侵占受監護人財產的情形也日益嚴重。「這點透過監護制度可以保障長者權益,」呂蕙容表示,現行規定下,法院裁定監護時,需同步思考受監護人的資產是否需要交付信託,以避免親屬監護人濫權。
她進一步指出,金管會之前也參考日本透過家事法院及信託銀行共同協力推動監護信託制度的經驗,建議司法院推動「成年監護制度支援信託」,希望藉由法院依職權介入,評估適用信託制度管理受監護人財產,並透過選定專家監護人,由專家監護人協助法院評估建立信託架構,以達到透過信託機制結合監護制度,提供高齡者更完善的生活及財產的保障。
包括中華民國老人福利推動聯盟、中華民國智障者家長總會、社團法人中華社團法人台北市康復之友協會、民國幸福家庭促進協會等多家社福團體,均有提供信託監察人的服務項目。信託公會亦建置社福團體擔任信託監察人相關資訊網頁。
建置跨產業結盟合作業者資料庫
「信託」是金管會主委黃天牧口中最有溫度的金融工具,也是跨業合作的重要橋梁。從公會的角度來看,呂蕙容認為「跨業結盟的推展速度很快,」她表示,為了讓安養信託更具效能,走出現有框架,把過去單純的財產管理,擴大到跨業結盟的多元服務,提供居家照顧、醫療接送、輔具裝修、健檢安排、安養機構入住等多元安養服務,信託公會已研議跨產業結盟發展藍圖及建置跨產業結盟合作業者資料庫,將分為10大範疇,40個產業類別,種類涵蓋和銀髮族日常生活有關的全部的面向,透過信託業者提供各種生活面向的合作廠商名單及經驗共享,讓同業間快速複製彼此跨業成功的經驗,提供長者全方位及一站式的安養服務。
這些跨業服務,除了銀髮住宅、養身村之外,目前信託業已經透過租賃住宅業提供包租代管服務,協助信託客戶出租不動產,靠著穩定的租金收入「留房養老」,客戶可選擇保留管理權限自行整修房屋,也可委由信託業代管,幫忙請合作業者提供修繕服務。可以預見,未來跨業服務的內容將愈來愈多元且豐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