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照顧服務法2017年實施至今,面對不斷提高的老年人口比例及多元照顧服務需求,9大民團共組「長照權益監督聯盟」(長權盟),以「基於使用者需求的政策思維」、「決策合理性與審議制度」、「務實前瞻的長照人員制度與機構」、「保障使用者權益的理想與實踐」4個方向推出長服法18條修正草案,盼各界響應促成修法。
9民團發起長照權益監督聯盟 共推18條修正條文
中華民國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理事長郭慈安提到,現行長服法仍缺乏使用者觀點、多元文化及創新政策思維,2020年7月由家總、婦女新知基金會、中華民國老人福利推動聯盟、台灣失智症協會、台灣身心障礙者自立生活聯盟、台灣國際勞工協會、伊甸基金會附設活泉之家、臺灣原住民族長期照顧聯盟協會及台北市行無礙資源推廣協會等9大民團,聯合發起共組長權盟,費時1年討論共推18條「長期照顧服務法」修正條文。
尊重長照使用者多元樣態 以使用者觀點出發
針對使用者需求的政策思維,長權盟提出長服法第1、9、10、11、12及13條的修正建議,國立台北護理健康大學長期照護學系教授陳正芬提到,希望增列服務需求者、修正家庭照顧者及長照服務人員相關事項。增列失智症社區據點、家庭照顧者支持服務據點,在社區式、居家式、機構式服務增列同儕支持服務、功能促進服務、安寧善終服務等事項,健全長照服務的發展。同時希望增列周休一日喘息服務,保障家庭照顧者休息權。
2017年政府積極推動長照2.0政策,政府目前對外宣稱長照服務已突破5成涵蓋率,家總秘書長陳景寧表示,實際上以109年度約76萬名失能、失智、身心障礙者推估,使用長照2.0「照顧服務」類約28%,聘僱外籍看護工約31%,使用住宿式機構約12%,近3成仍以家人照顧為主。因此家總提出長服法應兼顧被照顧者與照顧者權益,增列家庭照顧者支持服務據點及提倡家庭照顧者周休喘息一日的訴求。
目前長期照顧服務的對象近8成為老人,老盟秘書長張淑卿認為,站在老人立場及服務使用者權益的概念,現行長服法對老人權益、隱私及老人虐待與保護著墨較少,建議將相關議題納入修法,未來應思考長照自費服務市場的監督及研議照顧服務第三方品質評鑑管理機制。
全台有508個失智據點,一年服務1.5萬人,「切心啦!當需要服務量的時候把據點的服務量納入,但打疫苗、紓困的時候據點都沒有,」台灣失智症協會湯麗玉秘書長表示,失智照顧與失能照顧同等重要,失智據點提供社區裡的失智者認知促進活動、照顧者訓練及支持團體,透過認知促進服務可以延緩退化,將失智據點及功能促進服務入法,減輕長照負擔,也是未來長照關鍵性的服務。
活泉之家暨精神疾病照顧者專線主任廖福源提到,長期以來將照顧者視為照顧資源,依據家總統計平均照顧時間9.9年,每天平均照顧長達13.6小時,雖提供喘息服務但卻忽略照顧者的需求,同時政策及服務設計應將障礙多元性納入考量,重視障礙者及家屬同儕支持的需要,站在使用者的角度提供貼近使用者經驗的服務,避免偏重醫療化、機構化的長照服務思維。
4場線上座談會 號召連署促成修法
長權盟修法18日首場線上座談會,後續將辦理3場線上座談會,除民團代表、專家學者出席外,國民黨立委蔣萬安、民進黨立委范雲、民眾黨立委蔡壁如、民進黨立委邱泰源、民進黨立委羅美玲、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國民黨立委張育美及民進黨立委莊競程共8位委員也出席發言。
長權盟預計9月立院第10屆第3會期透過跨黨派立委提案,包括國民黨立委蔣萬安、民進黨立委范雲、民眾黨團等,未來也將持續爭取民團聯署響應及不分黨派的立委支持。陳正芬表示,長權盟將針對建立需求導向的預算編列與服務項目、公開長照使用資料與調查數據、加強使用者參與的審議機制、修正原鄉服務發展之阻礙,增列「長照公評人」、「長照調解機制」、「吹哨者保護條款」等多層次使用者爭議處理之權益保障條文,將「外籍看護工(看護移工)」、「同儕工作者」納為長照專業人力、「外籍看護工(看護移工)」落日等議題,持續辦理3場線上座談會,尋求更大的共識與力量促成有溫度的長照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