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陸續爆發電子業移工群聚感染事件,傳出有雇主及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要求移工染疫後自負法律責任及治療期間所需費用,並簽立切結書。勞動部表示,此舉無法律效果,雇主仍應依法擔負雇主管理責任,若未依規定可開罰。
針對移工染疫近期也成為關注焦點,近日傳出雇主或仲介業者以要求外國人自行切結免除雇主責任,甚至要求移工賠償負擔費用。勞動部說明,雇主聘僱移工依法須擔負管理責任,法定義務尚不得以切結書形式予以轉嫁。若移工如因雇主或私立就業服務機構未善盡防疫管理責任致使移工染疫,或自行從移工薪資扣減費用而有未依規定給付薪資者,將依就業服務法之規定,處新臺幣6萬至30萬元罰鍰,並廢止雇主聘僱許可。
除電子業聘僱移工外,護理之家機構或住宿式服務類長期照顧服務機構等亦有聘僱外過人從事機構看護工作,勞動部提醒,為避免已入境移工發生群聚感染情事,已發布「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雇主聘僱移工指引」,雇主與私立就業服務機構均應依上開指引與規定辦理防疫作為,避免疫情擴大。
勞動部也指出,雇主聘僱外國人應依外國人生活照顧服務計畫書執行,且該計畫書已載明雇主應遵守中央主管機關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指示,實施應變處置或措施。
勞動部呼籲,雇主及私立就業服務機構於防疫期間,仍應遵守就業服務法相關規定,依外國人生活照顧服務計畫書確實執行,並依聘僱移工指引落實防疫措施,以降低廠區移工染疫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