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今年5月長照服務法修法,將長照給付及支付基準入法,衛福部近日預告長照給付及支付標準草案,目前蒐集各界意見,微調部分服務內容,像是將A個管數量下修至120組,延長巡視服務時段,以及擴大交通接送使用對象。
A個管案量下修至120最多超額申報150案
長照2.0政策推動長照給付及支付基準2018年上路至今,歷經3年滾動式調整,其中A單位個管員的案量一直是業界關注的議題,現行基準AA01及AA02碼規範專任A個管申報組數以150組至多超額200組,超過150組支付金額80%;此次草案針將A個管申報組數下修至120組,超過120組支付金額90%,最多超額申報150組。
台灣社區式長期照顧策略聯盟理事長黎世宏提到,A個管案量調降對長照使用者具有正向的影響,有助個案管理品質提升,但相對影響A單位的淨產值,以高薪挖腳的A個管單位將面臨人員流失的危機。此外,個案量下降勢必須增聘A個管,一旦A個管聘用人數達到一定數量,單位可能會設有管理職缺,但目前草案未見主管人員給付來源與支付碼,對營利單位來說,恐降低增加管理人員的意願。
「沒有針對A個管進行真正合理的成本試算,」台灣居家服務策略聯盟理事長林金立點出,政策調整期待A個管專任且具有獨立角色,發揮個案管理的功能提升服務品質,但從營運成本結構來看,目前法規僅注重服務品質,調降A個管案量,給付金額卻沒有同步調整,顯見未將獨立組織的營運人力行政、品質管理及督導等成本一併納入考量。
林金立也說,目前 A個管聘用資格條件比照顧管理專員更嚴格,長照人力資源有限且互相流動的情況下,人力多半朝工作較輕鬆的地方流動。他呼籲政策實施前,中央應先盤點各地A個管培訓的總數是否足以因應法規的調整,以免失去政策的美意。
長照2級以上皆符合交通接送服務給付範圍
除了A個管案量下修外,由居家前往醫療院所就醫、定期式復健或洗腎的DA01交通接送也做了大幅度的調整。現行交通接送除偏鄉外,一般地區長照需要等級達4級以上才有交通機送給付,未來新制上路後,將不分偏鄉或都市凡2級以上失能者全數納入交通接送服務給付範圍,且基於交通路程轉乘或接駁之必要,經各縣市政府核可,起訖任有一端將不限於居家或醫療院所。
林金立提到,這樣的政策調整回應了都會區輕度失能民眾的需求,而實務上許多失能者有臨時性看診交通接送的需求,若各縣市政府能與更多元合法計程車車隊合作,將有助於長照接送量能提升,也能讓交通接送更具機動性及彈性。
此外,BA22巡視服務時段目前為上午8時至晚間6時,未來新制將服務時段延長至晚間8時。
「長期照顧服務給付及支付標準」草案將預告至11月上旬,法制化後將強化政府對長照特約單位的管理。林金立也提醒,入法後法律位階更明確,業者未來在申報及人員管理上需更加嚴謹以免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