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衛環委員會26日初審通過物理治療師法修法。立委吳玉琴指出,過去該法第12條規定,實務上在非以疾病治療的專業服務提供時,經常有觸法的疑慮;本次修法將讓物理治療師能有適度且合理的獨立執行業務空間。台灣居家服務策略聯盟理事長林金立27日受訪時認為,這次修法合理,有助於物理治療師更能發揮自身專業,增進職涯發展。
物理治療師法修法已於衛環委員會完成審查,保留協商出委員會。吳玉琴表示,長年來,物理治療師因物理治療師法第12條規定,實務上在非以疾病治療的專業服務提供時,經常有觸法的疑慮;過去也因此有緩起訴的事實案例。不同於物理治療師法,各類醫事人員的業務範圍大多有各自可獨立執行之項目,此次修法討論,就是為了讓物理治療師能有適度且合理的獨立執行業務空間。
林金立說明,原本物理治療師法的法令指引是,物理治療師必須在醫師指示下進行物理治療。如果按照這個法規,有一些物理治療師執行預防失能及健康老化的運動指導,都有違法的疑慮;假如他們幫長輩做復能,沒有牽涉到醫療行為,也還是不行,法規限定復能一定要醫師開Order才能做,等於是把長照跟醫療強制掛勾。
過去曾有過一次修法的提案,當時醫界反對修法,所以沒有成功。林金立表示,這次物理治療師法修法比較明確,有提出例外項目可以排除,比如健康指導、延緩失能、預防老化等,不要限縮在醫師指導下,讓物理治療師可以獨立從事這些活動。他認為修法合理,有些物理治療師自己能專業處理的部分,沒有非得要經過醫師許可;倘若全部都要經過醫師同意才能執行,那醫師的負擔也很重。
物理治療師法修法已於立法院衛環委員會完成審查。(圖片來源/吳玉琴臉書)
有過一次修法失敗的經歷後,這次比較沒有聽到醫界有太大的反對聲音,林金立認為可能是事前有先做過溝通,讓大家彼此都更清楚物理治療師法修法的定義跟內涵。修法有助於物理治療師更能發揮自身專業,未來各自的專業可以區分開,比如醫療線就遵循醫院作法,而有些專業屬於復能、健康促進指導,就會在社區或居家執行,有助於物理治療師職涯發展,所以更明確化是好事。
吳玉琴提到,物理治療師法立法至今將近30年的時間裡,國家整體公共衛生環境的提升、醫療科技的進步,都帶動了民眾對於尋求自我健康強化的意識更加積極,對於各項專業服務的需求也逐漸增加。期待透過此次的修法,能夠讓民眾未來在尋求物理治療專業服務時,能夠提高可近性。更重要的,是將現況下物理治療師提供專業服務時容易違法的困境,有合理的調整。
由於本會期於31日結束,修法後續將於下個會期9月1日繼續處理,衛環委員會朝野立委共盼能於本屆立法院完成三讀。委員會召委、立委林為洲接受侒可訪問時說明,下一步的程序上,要再經過一次朝野協商,委員會內目前已經達成共識,協商應該可以很順利,期盼能縮短時間,於9月底之前能交付二、三讀,否則就要到10月底才會完成程序。
林為洲表示,物理治療師法修法的爭議已經不大,可以正面看待修法這件事。至於醫界發出聲明希望能謹慎處理此事,以維護醫療專業,林為洲提到,日前在委員會修法時,醫師立委邱泰源也有加入一起討論,大家努力達成共識,可以想見,下一會期的協商應該也能達到一個平衡點,把物理治療師法相關規定原來的函釋、行政命令給法制化,「我對完成修法樂觀其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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