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滯35年以上的「家庭醫師」制度討論似乎要重新開始了。自1987年,舊厚生省「家庭醫師問題懇談會」報告書遭到日本醫師會完全反對而停滯以來,暫時以「主治醫師」來稱呼,但其定義不明確,也沒有被制度化。
然而這種情況,由於COVID-19疫情出現了變化的跡象。日本標榜醫療可以自由選擇就醫場所,但是在疫情中,主治醫師的功能卻根本起不了作用。
受這樣的情況影響,主治醫師制度化的討論,正在重新開始。今年6月「經濟財政運營和改革基本方針」中,提到了這個主治醫師制度化時,有必要掌握以下5個要點。
要點1:家庭醫師的定義
首先對家庭醫師的定義要明確化。例如:根據病情需要,擔任向專業醫師轉介紹的守門員;從健康問題的諮詢到健康檢查;應對新冠病毒等問題,根據證據進行疾病管理;可以在休息日、夜間診療、居家醫療方面的對應及處理等等。
要點2:醫師登記制度
身為轉介登錄醫制專科醫師的守門員,應該法制化主治醫師的登記制。首先可以導入像法國那樣較緩和的登記制,而不是像英國那樣嚴格的登記制。另外,在發生大規模災害和傳染病瘟疫等事情時,共同推動保健所和行政工作,承擔公衛醫師的功能角色,也應該要用主治醫師的登記制來進行。
要點3:績效支付形式
主治醫師進行診療收費,應該根據「科學依據的醫療」(Evidence-BasedMedicine,EBM)來進行。為了支持程序運作,應該導入可以評估遵守狀況的指南、診療結果的標準,依績效來支付的形式。
要點4:區域處方
地區醫師的治療技術,藥物治療佔據了很大部分。因此,從醫藥品的安全性、有效性、經濟性的角度來看,家庭醫師使用的藥物品項,有必要採用地區第三方委員會推薦藥品清單。
要點5:家庭醫師和數據轉型
家庭醫師和DX數位醫療的主治醫師被要求,需要能做線上診療、開電子處方箋、標準化的電子病歷等DX(數據轉型)操作。
考量主治醫師法制化可能時期,預估至2025年75歲以上年長者將達到800萬人,剛好是一個時間的分水嶺。因此,最晚2024年希望能通過家庭醫師制度的相關法律修改案。
文/武藤正樹—社會福利法人日本醫療團衣笠醫院集團顧問
(編譯:安可人生編集長李全賢;資料來源:高齡者住宅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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