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驗光教育學會專欄】醫事人員新職類:驗光人員在長照中的定位

【驗光教育學會專欄】醫事人員新職類:驗光人員在長照中的定位
2023/01/11

↑近視、遠視、散光、老花等的驗光是較常見的驗光師業務內容(圖片來源/Pexels)

文/張育碩 台灣驗光教育學會執行長、驗光師、前中華民國驗光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

聽到「驗光師」這個職稱,想必大多數人聯想的第一印象都是「配眼鏡」這個行為,但驗光人員同時也是第15職類的醫事人員,必須開設驗光所才能執行驗光業務,事實上驗光人員不僅為一般民眾驗光配鏡,對醫療體系、長照族群都可以有更多的貢獻和意義,在此我們將用簡短的篇幅介紹,協助大家了解驗光人員在長照體系中可以扮演的角色與定位。

從生心理層面來說,人類接受外界訊息並做出反應的過程,可以簡單分成傳入(感覺神經)、處理(中樞神經)和傳出(運動神經),是有上下游關係的,如果上游的感覺傳入受到傷害、功能下降,則勢必影響中下游的中樞處理、運動傳出,使表現下降。感覺傳入是指視覺、嗅覺、味覺、觸覺等感官知覺,其中最主要的就是視覺,視覺受損的影響不只是組織或器官層面的功能受損,通常也伴隨行動受限而直接減少社會參與,許多文獻中也都提到視力下降與生活品質的下降有顯著相關,在此讀者可以稍作想像,如果失去視覺,心理、生活上會遭受多大的衝擊!

而受影響的視覺,極重度障礙其實僅佔約12% (衛福部身心障礙統計專區2022年第3季資料),對造成人們視覺的困擾,更高比例是視力下降、視野部分喪失或其他視覺上「不舒服或不方便」的亞健康狀態,這些「不舒服或不方便」往往並非傷病造成、不適合以藥物/手術治療,甚至不一定有器官功能的直接減損,例如老年人常見的老花、畏光等狀況,就必須仰賴驗光人員為其量身訂製視覺輔具來協助復能,視覺上可以獲取正確訊息,才能在動作上如用餐、走路,對環境做出精準回應、維持生活品質,這也正是將驗光人員劃歸為醫事人員的重要意義。

因此「驗光人員法」在民國1051月公布施行、1068月第一批驗光人員於焉誕生,其中不啻表達了政府對視覺保健照護的重視,也補上了全人照護的一塊拼圖。

驗光人員法的誕生不但表達了政府對視覺保健/照護的重視,也補上了全人照護的一塊拼圖。(圖片來源/Pexels)

驗光人員法的誕生不但表達了政府對視覺保健照護的重視,也補上了全人照護的一塊拼圖。(圖片來源/Pexels)

從產業層面來說,做眼鏡是一個存在已久的行業,時至今日不僅有上市上櫃連鎖公司,也有許多個體戶開設的特色單點,有的主打專業或功能、有的主推造型或價格,讓客人可以自行選擇合適的產品,即使在不太熱鬧的地區,只要有人聚集的地方幾乎都有眼鏡行。105年驗光人員法公布施行後,配眼鏡需經驗光人員檢查,眼鏡行也必須同址設立驗光所,這些為數眾多的眼鏡行將逐漸融入體系成為醫事機構,不具資格的眼鏡行也將逐步被汰除,從純粹的商業轉向醫療產業發展,目前社會大眾雖尚未有將眼鏡視作如拐杖、護木一般的輔具的概念,但「驗光所」勢必將漸成醫事人員中分布最廣泛、最深入城鄉的醫事機構。

綜觀驗光人員的客觀條件,作為醫事人員,有完整產業鏈、有維持營運的模式,並且有非常多貼近民眾的據點,這樣的生態正切合內政部、衛福部所提出「長照產業化」的目標,有先天之利。即便如此,驗光人員仍是一個初生的醫事人員職類,歷史不到10年,需要時間與資源去引導現行的從業人員向醫療、長照體系靠攏,需要民眾更多正確的認識,也需要各職類醫事人員的協助指導,未來若結合長照領域,同時亦能將產業優勢與各職類醫事人員分享,跨領域合作,攜手並進造福社會大眾。

(專欄反映作者意見,不代表雜誌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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