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素華(溫佳居家長照機構擔任執行長、曾任新北市衛生局照顧管理督導)
我社工所畢業後的第一份工作是在行政院長照先導計畫,當時是台大公衛吳淑瓊教授主持的計劃。
20幾年前,在居家服務要拜託大家使用,還有免費試用8-16小時的時代,我是初代照專,當時職稱是照顧經理。
第一次看到居家服務紀錄是在單位送來的服務核銷資料,個案清冊後面附上厚厚一疊每個案的服務日期時間,服務員手寫的工作內容。因為沒有系統,業務承辦人,面對這厚重的資料該如何檢覈呢?
後來進到長照大溫暖計畫,長照1.0時代,還是以鐘點計算服務的時代。服務紀錄仍在,已經是單位在服務管理的必要流程,單位與主管機關各一份,留存7年。很有份量的備查記憶,靜靜的等著某一天的萬一。
然而,有趣的是,承載數十載的紙本服務紀錄,時至今日仍無法被取代!甚至被發揚光大,堪稱另類長照奇蹟!
紙本要資訊同步系統、紙本不能塗改、塗改要案家蓋章…機構必須投入時間與人力成本去檢核數位與紙本資料是否一致,因為一個不小心可能會被冠上虛報、偽造紀錄的大罪。
我曉得產業有其弊端,但是主管機關在把關時,可否也思考品質是來自何方?當督導、單位把時間花在行政所需的查檢、文書處理作業時,只能用剩下的心力去完成我們真正希望達成的目標,服務設計、人員教育、民眾問題解決…,這些對我來講比在電腦前逐筆核對服務紀錄,糾正紀錄少勾服務項目、時間差了2分鐘有意義多了。
我喜歡手寫的溫度,但是討厭煩冗無效的行政文書作業。如果政府只能相信手寫的紀錄,何不回到從前?「請回答2000」懷舊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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