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居家醫療醫學會專欄】開放居整醫師收案 開創三贏局面

【台灣居家醫療醫學會專欄】開放居整醫師收案 開創三贏局面
2023/12/01

文/周真玲 台灣居家醫療醫學會副理事長、東山家庭醫學科診所院長

目前台灣65歲以上人口約佔17%,面對年邁、失能的被照顧者,家屬無力照顧,除了選擇聘僱外籍看護,也會送往住宿型機構照顧,但因目前居家醫療的醫師,不可以到住宿機構造訪,僅有搭配支援醫師、定期訪視醫師。住宿機構住民臨時有病狀,只能往醫院送,縱使末期的病患,家屬已經簽屬DNR,家屬也希望安寧緩和處置,但是礙於舊制的長照方案,能做安寧醫療的是居家護理所,醫師並非主導者,受限於居護所的申報、給藥(臨終前的用藥)限制,居家醫療的醫師難介入。

日本介護保險實施後的在宅醫療,是跨專業整合的醫療服務體系,服務提供者除基層診所醫師、護理師外,尚包括社工師、復健師、營養師、照護人員及照管專員等,相較台灣,日本在服務提供者的角色多元性及團隊支持性上較具優勢。

台灣的「居家醫療照護整合計畫」的服務提供者,與日本相比明顯較籠統,在台灣收案對象為因失能或疾病特性不便外出的患者、使用呼吸器相關服務的照護患者,以及末期居家安寧療護者。台灣的居整計畫中明確提到的服務提供者為上述幾項,其餘只說明為特約醫事服務機構組成的整合型照護團隊,各醫事服務機構的服務提供者都不同,不一定能滿足病患的所有需求。

台灣慢慢開放遠距醫療、在家住院方案,老人家最常見的疾病一是肺炎、二是尿道炎,透過遠距診療或在家住院,可以讓老人家在家中或住宿機構,就得到抗生素藥物的治療,甚至接受點滴抗生素,加上化痰機、抽吸機、三插導尿管的膀胱沖洗等,減少到醫院住院治療的不便,節省醫療費用相當可觀。

更甚者,開放居家醫療醫師可以收案住宿機構的住民,更可以做到機構的安寧療護。住民在末期時,可以有醫師為主團隊的藥物、非藥物處置、照護,在住宿機構安老、死去,並給予死亡證明書,更是對住民、家屬、醫療給付單位三贏的局面。

作者周真玲為台灣居家醫療醫學會副理事長,東山家庭醫學科診所院長

作者周真玲為台灣居家醫療醫學會副理事長,東山家庭醫學科診所院長

(專欄反映作者意見,不代表雜誌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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