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於民國113年9月提出「住宿機構照顧品質獎勵計畫」,鼓勵住宿機構藉由建構資訊系統及導入智慧照顧輔助科技,提升工作效率及品質。但各地主管機關審查標準不一,機構無所適從。去年度審查後,馬上就要提出第2年申請案,筆者有必要提出實務發生問題及建議,機構也能依此檢視內部資源及需求,找到最佳申請策略,政府也能參酌及修正達到計畫目的。
品質獎勵計畫共7大指標,16項各自獨立內容,每項內容再依規模類別(49床以下~150床以上)分為5類,獎勵金額不同,每家機構每年至多獎勵101萬至240萬。
解讀7大指標內容及注意重點
指標1 機構災害緊急應變計畫(EOP) :制定應變計劃及作業程序,並依機構特性做情境演練、記錄及檢討。自動灑水系統及119火災通報裝置,必須於114年2月28日建置完成及演練。
指標2 個別化支持計畫(ISP):成立自主照顧能力支援小組,擬定辦法執行返家計畫至少1例,114年工作再加其他醫事人員參與擬定ISP。
指標3 建構照顧資訊系統:自行建置或租用系統及衛福部系統兩種,只能擇一,至多補助2年,採用部設系統獎勵金只有50%。
指標4 智慧輔助照顧科技應用:指標包含行動感知、移動支援、照護支援、排泄支援、入浴支援5項,每年至多只能選3項,每項至多獎勵2年,第1年涵蓋率需達50%、第2年80%,並要有員工在職訓練運用及服務紀錄。
指標5 強化人員管理:優化工作人員設置、工作制度訂定執行、訂定晉階久任制度、人員設置符合設標及人員權益制度設定,繼續教育符合規定且完成訓練需達100%,確保新進照服員固定薪資不得低於3萬元。
指標6 加強專業知能:有住民權益、吞嚥及進食照顧技巧、口腔保健等3項課程內容,各項課程以完成繼續教育積分認證為依據,完訓日期113年12月31日止,往後每年10月31日止,達成率113年60%、114年70%、115年80%、116年至少90 %。工作人員係指業務負責人、護理人員、照服員、社工人員。
指標7 維護服務對象權益:機構對住民認識自己權益及隱私保護,提供多元活動及居住空間擺設。
住宿機構品質獎勵計畫共7大指標,16項各自獨立內容,獎勵金額不同,每家機構每年至多獎勵101萬至240萬。(圖片來源/Pixabay)
建議4大最佳申請策略
「住宿機構照顧品質獎勵計畫」將進入第2年申請,最佳申請策略及考量關鍵因素如下:
指標1沒選或沒通過得不到任何獎勵。未設自動灑水及119通報系統機構,務必於114年2月28日前設置完成及演練。而指標 3、4 需考慮項目獎勵金額、次數、年限、住民失能需求及系統介接,購置或租賃成本、符合安全規格等。至於指標5新進人員固定薪資加法定成本調整後與獎勵金額差額。
依據目前申請規定,建議申請最適策略依序如下:
①指標1通過。
②指標1、2、3(3.2)、5(5.3成本小於獎勵金額)、6、7。
③指標1、2、3(3.1建置成本小於獎勵金額)、5(5.3成本小於勵獎金額)、 6、7。
④指標1、2、3(3.1建置成本小於獎勵金額、3.2)、4(裝置成本小於獎勵金額)、5(5.3 成本小於獎勵金額)、6、7。
指標1關鍵在於119自動通報及灑水系統設置,老舊公設民營機構涉及預算、採購法規定,建議只要通過政府預算或招標程序,應視同已設置完成為合格。
指標3、4建置成本太高,建議調整指標4.1 ~4.5各項總和除以實際需求人數較適宜,或不計各項設備達成率,以實際需求不重覆數量加權平均給予獎勵。申請獎勵表列項目也應適度開放依住民需求之項目及年限,達到效益最大化。
指標3系統能與部設系統介接,指標4各元件產品系統能相互介接再與指標3系統介接,使用台製元件產品以防資安問題。筆者建議政府能協助偏鄉機構建構網路流量基礎設施,達成智慧科技輔助照顧,提升人力資源、照顧品質,達到永續目的。
“品質獎勵計畫共7大指標16項獨立內容,每家機構每年至多獎勵101萬 至240萬。”
(專欄反映作者意見,不代表雜誌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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