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陳劭杰 資策會科技法律研究所副法律研究員
為呼應政府「健康台灣深耕政策」,讓健康促進不僅止於醫療院所,還能透過科技遍及分散式醫療、在宅醫療等領域,由經濟部產業技術司指導,資策會科技法律研究所與台灣精準醫療品質策進會合作於2025年4月21日及5月29日辦理兩場「在宅醫療專家座談會」[1],其中,支付問題是目前最受囑目者,主要議題包括:
1. 給付誘因有待擴充推動更多醫療院所與醫護投入:
政策對在宅醫療的給付仍應持續擴充,足夠的資源可讓醫護走出醫療院所至病人家中提供服務。以居整計畫為例,目前給付醫師1,553點、護理師1050點,且護理師部分只有在執行「重度居家醫療」才得以申報。此外,在宅醫療的給付量如能提供「調整參數」去鼓勵醫護與醫療院所投入服務,諸如:執行特定醫療處置如居家化療、血液透析、遠距醫療可以獲得給付加成,或者若病人位於山地離島外的偏僻地區亦可以獲得相對應的加成。
2. 在宅醫療的資通訊設備與醫療器材商模不清楚:
與傳統住院不同,在宅醫療是醫護透過面對面或資通訊設備等手段將醫療照護輸送至病人家中,因此在宅醫療的醫療器材需要「小型化」與「便攜化」,並且根據病人的交通和就醫困難與否,適時地使用資通訊設備進行遠距醫療。然而,在現行在宅醫療政策中,居整計畫僅給付訪視費,沒有涵蓋醫療與資通訊器材,而HaH計畫雖然根據使用定點照護檢測器材(point-of-care testing, POCT)的檢測項目給付加成20%,但有些對現場醫療團隊具重要性的檢測項目沒有健保給付。此外,這些醫療器材與資通訊設備的購置、維持與折舊不僅對基層診所是一大負擔,廠商端也反映若沒有適當的商業模式,將不會投入這些設備的生產。
3. 在宅醫療給付的適應症預計下半年擴大:
目前HaH計畫僅給付三項適應症:肺炎、尿路感染和軟組織感染。但有鑑於在宅醫療需求不限於此三類適應症,目前健保署亦已開始考慮第三季增加適應症包含居家安寧擴大,納入癌症化療、心衰竭、慢性肺病、其他感染症等得以在家進行照護。未來是否會視施行狀況、疾病盛行率變化、政策目標而有所改變,仍需持續觀察。
建立具誘因且周全的在宅醫療給付制度
在宅醫療與傳統住院不同,此種將醫療照護輸送至病人家中,所謂「無牆醫院」(hospital without wall)的新興照護模式需要創新的給付模式以及周全的給付方案支撐。面對前述問題,參考國外的經驗,有以下幾個方向供各界參考:
1. 納入調整參數強化給付制度之彈性:
澳洲實行在宅醫療制度至今已超過30年,其在宅住院(hospital-in-the-home, HITH)給付雖比照傳統住院給付,但建置有相應的調整參數加成給付額度,以符合實際情境之彈性變化而不僵化,諸如:居家化療、血液透析、遠距醫療、偏僻地區等參數。這些調整參數的納入不僅可以使醫護與醫療院所提高提供多元照護之意願,也能使病人從中受益。
2. 給付方案應涵蓋醫療與資通訊器材的購置、維持與折舊:
雖然HaH計畫採用綑綁給付去給付每日醫療費,但給付點數不足以涵蓋在宅醫療的醫療器材與資通訊器材的購買、維持與折舊。以澳洲和法國在宅住院為例,這兩個國家的在宅住院給付皆涵蓋這些器材。建議將器材購置、維持與折舊等成本納入綑綁給付。
3. 在宅醫療適應症選擇及對應之給付機制:
參考國外在宅醫療給付適應症選擇及對應之給付機制作為我國規劃的參考。澳洲在宅住院的適應症除肺炎、尿路感染和軟組織感染外,也將消化道惡性腫瘤、敗血症、肺栓塞、深靜脈血栓、慢性阻塞性肺病、骨關節炎等納入,而法國在宅住院給付的適應症則有22項。可以參考在宅醫療發展經驗豐富的國家,對於適應症項目之選擇,及其對應之給付機制,作為我國機制規劃設計的參考。
[1] 有關座談會所提的其他在宅醫療相關的議題,請參見另一篇「在宅醫療現場執行痛點觀察(上):資訊系統互通性、不同服務間取捨、在宅醫療品質與標準建立仍是關鍵挑戰」
(專欄反映作者意見,不代表雜誌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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