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宿型長照機構住民及家屬有福了!衛福部長陳時中今天宣布,針對在住宿式機構接受照護的失智失能長者,每人每年將給予最高六萬元的補助,只要今年一月起入住滿三個月以上的住民,自十月十五日至十一月十五日可提出申請,十二月底會核定直接補助給住民。預估今年會有五萬一千餘人受惠,經費為29.19億元。
衛福部長照司司長祝健芳表示,行政院今天核定長照2.0升級版計畫的「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方案」,包括一般護理之家、精神護理之家、老人福利機構(不含安養床)、身心障礙機構、榮民之家(自費失能失智養護床)、提供住宿式服務的長照服務機構等入住者,只要入住機構滿90天以上,將給予補助,並且訂有「排富條款」,補助金額將按綜合所得稅率級距採「階梯性」補助,每年採一次性發給。
排富條款為最近一年的累進稅率超過20%、按20%稅率課徵基本稅額者及未來股利按28%稅率分開計稅者,都不可申請此項補助。
陳時中指出,若稅率級距為無申報資料及零者,一年補助金額為六萬元;稅率級距為5%者,每年補助五萬四千元;稅率級距為12%者,每年則補助四萬五千六百元。期望能減輕入住機構的人及其家屬的經濟負擔,並能有效提升長照需求者與照顧者的生活品質。
依所得稅率級距申請的補助金額
稅率級距(%)
補助金額(元)
無申報資料及0
60,000
5
54,000
12
45,600
陳時中說,目前機構住宿式服務每個月收費3~4萬元以上,對一般家庭造成沉重的經濟負擔,現行失能老人機構公費安置,僅針對社會救助法中、低收入戶每個月給予22,000元補助,仍無法涵蓋多數使用機構者的需求,即便七月二十四日已公布個人綜合所得總額增列每人每年12萬元的「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但免繳所得稅家庭仍無法受益,因此,政府再針對住宿型長照機構住民及其家屬提供補助。
祝健芳說,預估108年至112年的補助人數及經費如下:108年補助五萬一千六百餘人,經費為29.19億元;109年補助五萬千兩百餘人,經費30.14億元;110年補助五萬四千九百餘人,經費31.10億元;111年補助五萬六千六百餘人,經費32.07億元;112年補助五萬八千四百餘人,經費33.06億元。
108年至112年補助金額
年度
108年
109年
110年
111年
112年
補助人數
51,600人
53,200人
54,900人
56,600人
58,400人
補助經費(億元)
29.19
30.14
31.10
32.07
3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