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傑郎專欄】釐清銀髮住宅的核心哲學:從「高齡客戶」回歸為「社區公民」

【湯傑郎專欄】釐清銀髮住宅的核心哲學:從「高齡客戶」回歸為「社區公民」
2026/01/16

台灣談「銀髮住宅」、「樂齡社區」已超過二十年,政策文件、研究報告與產業簡報堆積如山,卻始終走不出一個奇特的循環:每一案都宣稱借鏡美國 CCRC(Continuing Care Retirement Community),但實際運作卻總是陷入財務壓力、住戶衝突、管理失能等...

問題真的出在醫護比、餐食內容或月費設計嗎?恐怕不是。真正被長期忽略的,是一個看似冷門、卻決定成敗的制度核心:居住者的身分定位。

我們學了 CCRC 的服務,卻跳過了它的治理

若仔細檢視美國成熟的 CCRC,會發現其穩定運作的關鍵,從來不只是照護等級的連續性,而是一整套結合「產權、自治與責任」的治理架構

在美國,多數 CCRC 採取住戶擁有產權(或等同產權的長期權利),並由 HOA(Homeowners Association,屋主協會) 與 CC&Rs(Covenants, Conditions, and Restrictions,社區規約) 作為社區運作的制度基礎。這意味著:

  1. 住戶不是服務的被動接受者,而是社區治理的利害關係人

  2. 財務、設施、規範與衝突處理,都有明確、可預期的集體決策機制

  3. 業者不是「全能管理者」,而是受規範制衡的服務提供者

這些制度設計背後,其實隱含一個非常清楚的價值判斷:高齡,不等於退出公共生活,而是轉換參與方式。

台灣的銀髮住宅,把「居住」縮減成「消費」

相較之下,台灣現行多數銀髮住宅,無論採租賃制、會員制或保證金模式,本質上都將住戶定位為「長期客戶」。於是我們看到的是:管理權高度集中於業者──住戶對收費調整、設施使用、服務變更,缺乏實質決策權,衝突處理仰賴合約解釋或個案協商,而非制度化治理。

這樣的設計,在短期內或許能提高經營彈性,卻也埋下了長期不穩定的根源──一旦信任受損,社區就沒有自我修復的能力。換言之,當居住被簡化為交易關係,銀髮住宅就注定只能是一門高齡服務生意,而不可能成為真正的生活共同體。

台灣學了 CCRC 的服務外觀,為何跳過了最重要的「治理靈魂」?

為何這個制度盲點,20年來沒被點破?原因並不複雜。過去台灣對高齡議題的研究與政策討論,長期由社工、護理與公共衛生體系主導,自然將焦點放在「照護服務是否到位」。相對地,不動產制度、物業治理與住戶自治,被視為次要甚至不相關的技術問題。於是,我們談「安老」,卻很少談「治理」;談「服務品質」,卻不談「權利與責任」。結果就是:台灣複製了 CCRC 的服務外觀,卻未移植其制度靈魂。

把長輩當公民,而不是高齡客戶

一個真正能長久運作的銀髮社區,終究必須回答一個根本問題:「居住其中的長輩,究竟是被照顧的對象,還是共同生活、共同承擔的公民?」我常說一句話,或許能作為這個問題的註解:「When older adults become stakeholders, society stops aging—and starts evolving.」(當高齡者成為利害關係人,社會便不再只是老去,而開始進化。)這不是口號,而是一個極其務實的制度判斷。當住戶只是客戶,社區只能依賴業者的道德與善意;當住戶成為利害關係人,制度才會開始思考自治、責任與公共性。

銀髮住宅,是居住正義的試金石

台灣即將全面進入超高齡社會,銀髮住宅勢必成為重要的居住選項。如果我們繼續把它視為「高端長照商品」或「養生升級版社區」,那麼今天的困境只會一再重演。真正需要被重新設計的,不只是收費表與服務流程,而是這個最根本的觀念轉換:安老,不只是被照顧,而是被賦權。

當我們願意讓長輩成為社區的利害關係人,而不只是被管理的對象,台灣的銀髮住宅,才有機會走出二十年來的制度迷霧,也才可能讓整個社會,開始真正向前演化。

(專欄反映作者意見,不代表雜誌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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