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群宸專欄】臨床現場到國際研究:高齡駕駛換照制度 只看「視力」夠嗎?

【黃群宸專欄】臨床現場到國際研究:高齡駕駛換照制度 只看「視力」夠嗎?
2026/05/13

在驗光所談到高齡換照時,我最常聽到的不是「我看不清楚」,而是三句很生活、卻很關鍵的話:

「黃昏的時候特別不敢開車。」
「對向車燈一照,眼睛要好一陣子才能看清楚眼前。」
「下雨、反光、多向路口或車多時,我就很緊張。」

被忽略的功能性視覺 正在影響駕駛風險

這些人很多視力表量測能夠過關,配鏡後視力甚至相當漂亮。但他們自己最清楚:開車上路真正最吃力的,不是讀不讀得出字,而是在低對比、低照度、眩光干擾的情境下,視覺還能不能穩定地「用得上」。

台灣現行高齡駕照管理制度,包含體格檢查與認知功能測驗等把關,視力是其中一項門檻。制度的方向是要把關安全,我支持;但如果只用「視力值」當作核心判斷,就很可能低估真正更貼近事故情境的風險——也就是所謂的功能性視覺

視力 ≠ 駕駛所需的視覺能力

視力(visual acuity)測的是高對比字母/符號的辨識能力;但駕駛是一個動態任務:你要在短時間內看清路緣、判斷車距、辨識行人、讀懂號誌,還要在光線不足或光線切換時快速適應。

所以「視力達標」不等於「駕駛安全能力達標」。臨床上最常被忽略的,往往是這三個與事故情境高度重疊的能力:

  • 對比敏感度:灰灰的行人、陰影邊界、雨天與昏暗環境的辨識能力

  • 眩光與恢復能力:被車燈/逆光干擾後,多久能回到可用視覺

  • 視野與周邊視覺:路口多工資訊、側向來車、機車切入的偵測

這些退化不一定會反映在視力檢查上,卻常常正好出現在「最危險的道路情境」:黃昏、雨夜、逆光、路口轉向與車流複雜時。

兩個關鍵數據:對比敏感度下降,確實和事故風險相關

我想用兩個具有代表性的研究,讓讀者更具體地看到:對比敏感度不是小事,它和事故/近事故風險存在明確的數字關聯。

研究一:白內障高齡駕駛族群,風險可呈倍數上升

Owsley 團隊(2001)針對高齡白內障駕駛發現:嚴重對比敏感度缺損與肇事(at-fault crash involvement)顯著相關。即使只有單眼嚴重缺損,事故風險仍上升(OR 2.70);若雙眼皆嚴重缺損,風險更高(OR 5.78)。

這項研究的族群是白內障個案,但它傳遞的訊息對制度很直接:不是只有「看得到/看不到」的問題,影像品質一旦崩盤,風險可能會以倍數反映在道路上。

研究二:自然駕駛(naturalistic driving)追蹤,事故、近事故事件率約2.7倍

Swain團隊(2021)用自然駕駛方法,客觀記錄70歲以上駕駛在真實道路上的at-fault crash/near-crash 事件。結果顯示:對比敏感度受損者的事件率約為2.7倍(RR2.7;95%CI 1.3–5.5)。同一研究也指出,視覺處理速度變慢等因素同樣與風險上升相關。

這等於把門診常聽到的「黃昏更怕、逆光更慌、反應跟不上」變成可被引用的實證:功能性視覺退化,確實會反映在事故與近事故風險上。

制度真正要往前一步:從「是否達標」走向「是否適任」

看到這裡,結論其實很清楚:高齡換照若只靠視力門檻,就像用單一指標去判斷一個複雜任務的勝任度,勢必會有盲區。

台灣現行高齡駕照管理制度,包含體格檢查與認知功能測驗等把關,視力是其中一項門檻。(圖片來源/pexels)

台灣現行高齡駕照管理制度,包含體格檢查與認知功能測驗等把關,視力是其中一項門檻。(圖片來源/pexels)

我建議未來制度設計的方向,也要多留意到「最有證據、最接近事故情境」的項目,逐步補上缺口:

  1. 把功能性視覺納入評估視

    角至少在制度設計層面,理解「視力值不足以代表駕駛所需視覺能力」,並以對比敏感度、視野、眩光/夜間視覺等作為可討論的檢測項目。

  2. 建立分級而非排除

    不是只有「過/不過」,而是把結果用來決定追蹤頻率、限制條件(例如夜間/高速/長途)或轉介需求。這樣既能提高道路安全,也能避免把高齡者的行動自主排除。

  3. 把驗光專業寫進流程,讓評估變成可行的照護路徑

    高齡視覺問題很多不是「眼病急症」,而是「可矯正、可改善、可追蹤」的功能性退化。讓驗光師與社區驗光所承接第一線功能性視覺評估與風險管理及溝通,不是取代醫療,而是把可改善的屈光問題先行處理、將該轉介的更早導入醫療端——同時也能提升長者理解自身狀況後的就醫意願,讓有限醫療量能用在真正需要者身上。

高齡換照的核心,不該只問「視力達標了嗎」,而是要更誠實地問:

在低對比、低照度、眩光干擾的真實道路情境下,這位長者的視覺還能不能穩定地支撐駕駛任務?

國際研究已經把訊號講得很明白:對比敏感度受損與事故/近事故風險存在顯著關聯,且可能呈倍數上升。

制度若能從「看得到」走向「用得穩」,既能更貼近道路安全,也能更公平地保護高齡者的行動自主——因為真正的目標不是剝奪駕駛權,而是把風險提早察覺、提早處理。


參考文獻

  1. Owsley C, et al. Visual risk factors for crash involvement in older drivers with cataract. 2001(嚴重對比敏感度缺損:單眼 OR 2.70;雙眼 OR 5.78)。(JAMA Network)
  2. Swain TA, et al. Visual risk factors for at-fault crashes and near crashes in older drivers(naturalistic driving cohort study). 2021(對比敏感度受損:RR 2.7;95% CI 1.3–5.5)。(JAMA Network)

  3. Taiwan Highway Bureau (THB). Driving License Management System for Elderly Drivers(制度架構:體格檢查、認知功能測驗等)。(衛生福利部)

(專欄反映作者意見,不代表雜誌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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