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讀衛福部組織法修正案 增設兒家署、社照署

立院三讀衛福部組織法修正案 增設兒家署、社照署
2026/08/25
作者/專欄

立法院今(25日)三讀通過「衛生福利部組織法」條文修正案及相關組織法草案,刪除社會及家庭署及其業務,增設兒少及家庭支持署、社會發展及長期照顧署,並增設國家中醫研究院、國家醫療科技評估法人2行政法人。

行政院於2013年進行組織改造,將原行政院衛生署與內政部社會司、兒童局等單位整併,成立衛生福利部。面對少子女化與高齡化,行政院會去年12月通過「衛生福利部組織法」修正草案及相關組織法草案,這是衛福部成立以來首次大幅度組改。

立法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衛生福利部組織法」、「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組織法」;並制定通過「衛生福利部兒少及家庭支持署組織法」、「衛生福利部社會發展及長期照顧署組織法」、「國家中醫研究院設置條例」、「國家醫療科技評估中心設置條例」等6案。

衛生福利部組織法修正部分,三讀條文刪除原社會及家庭署及其業務。新增兒少及家庭支持署,負責規畫、執行與協調托育照顧、早期療育、兒少福利與權益保障、家庭支持服務、兒少健康及醫療照護事項。

三讀條文明定,兒少及家庭支持署負責規畫、執行與協調托育照護、早期療育、兒少福利與權益保障、家庭支持服務、兒少健康及醫療照顧事項。 社會發展及長期照顧署則要規劃與執行高齡者、身心障礙者權益與福利、長期照顧 (護)、婦女權益與福利及國民年金事項。

社會發展及長期照顧業務部分,行政院原規劃合併社家署及長期照顧司相關業務,設立長期照顧及社會發展署;但部分立委與民團主張無論是長照、身障、高齡,都離不開社會發展脈絡,因此以「社會發展及長期照顧署」為版本通過,將規畫與執行高齡者、身心障礙者權益與福利、長期照顧(護)及國民年金事項。

為因應未來新興科技、新藥的精準給付需求大增,立法院今天也三讀通過「國家醫療科技評估中心設置條例」,設置專業醫療科技評估法人組織,投入醫療科技評估業務及研究。

立院也三讀通過「國家中醫研究院設置條例」,將國家中醫藥研究所,改制為「國家中醫研究院」,推動國家中醫發展,促進中醫臨床精準治療研究,提升中醫藥產業競爭力。

另外,全民健康保險相關業務原分屬於衛福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及社會保險司,為提升整體制度效能,此次組改也整併。健保署組織法三讀通過修正條文,將全民健康保險政策規畫、執行及相關法規研擬,納入健保署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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