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鼎傑專欄】長者免健保費的反思:當財政日益吃緊 達到長者、健保、政府三贏的方式

健保費補助之外,如何支持長者持續參與社區活動、維持生活功能,也是高齡政策的重要課題。
2026/10/22

健保費補助之外,如何支持長者持續參與社區活動、維持生活功能,也是高齡政策的重要課題。(攝影/侯俐安)

立法院於10月16日三讀《老人福利法》第22條修正,擴大對65歲以上、符合條件長者的健保費補助。這場討論讓我想到前陣子,收到草屯鎮農會寄來母親的健保繳費通知,母親長期洗腎,也有失智症,長期需要負擔沉重的照顧費用,如果能少繳一筆保費,當然值得珍惜。

但這也讓我不禁去想,目前台灣面對超高齡化,類似母親罹患難以治癒的疾病,長久而言不僅對家庭,對於政府財政與健保的負擔也會日益沉重,如果能把給予補助更進一步,幫助還沒有失能的長者維持健康與參與生活的能力,會不會更有機會達到長者、健保與政府三贏的局面呢?

少繳保費之後 日子仍需要有人支持

其實老人健保費補助並非從這次修法才開始。現行制度已針對身心障礙者、經濟弱勢及不同縣市的長者提供協助。例如,重度與極重度身障者的健保一般保費自付額已有全額補助;南投縣今年4月起,也補助符合資格長者的健保自付額,每月最高826元。各地縣市政府也都有類似的作法。

因此,有些家庭可能因新制多省下一筆錢,有些則原本已獲全額補助,改變的主要是由哪一級政府付款。這也提醒我們,家庭少付的保費、政府增加的補助,以及健保支付的醫療費,是三件需要分開看的事。政府足額代繳,可以減輕家庭壓力,卻不會因此讓醫療需求直接減少。

台灣進入超高齡社會,如何支持慢性病照護與延緩失能,已是日常課題。醫療支出成長也包括人力成本、新藥與治療技術等因素,不能全算在長者身上。我在意的是,當公共資源持續增加,我們是否同時投入足夠的力氣,讓長輩在需要更多醫療與照顧之前,就有機會好好活動、學習,並維持與人的連結。

把獎勵放進長者願意過的生活

寫到這邊,就讓我想到我的五阿姨曾到社區大學學日文,後來還在88歲的時候與一群平均年紀80歲的同學相約到日本自由行。她也常帶母親到台大校園或大安森林公園走走。同樣是高齡者,她們需要的支持很不一樣:一個能自己安排學習與旅行,另一個則需要有人協助安排與陪伴。

我無法用這個家庭經驗證明,上一門課就能少花多少醫療費。但它讓我看見,長者參與活動的理由,可以是想見朋友、學會一件事,或和姊妹出去走走。政策若能接住這些生活裡的意願,健康促進就比較有機會持續下去。

長者在室內活動空間圍坐,參與工作人員帶領的團體活動長者參與社區團體活動,與工作人員及其他參與者互動。(圖片來源/曾鼎傑)

這讓我想到外溢保單的做法。有些商業保險把運動習慣與保費折減、增加保額連結,讓參與者得到回饋。同樣的概念是否可以應到到公共政策上呢?舉例來說,長者持續參與合適的社區課程、社會參與活動或銀髮健身訓練,能否獲得有上限的保費補助或活動費用支持? 

一名男子在旁人協助下手持啞鈴進行蹲姿訓練運動是維持健康的好方式。(攝影/侯俐安)

國外已有類似思路。德國法定健保設有預防保健獎勵,鼓勵參加合格的預防服務;日本稻城市讓65歲以上長者透過照顧志工活動累積點數,每年最高可申請5,000日圓交付金。後者屬介護預防制度,並非全民醫療保險免繳保費。

台灣其實也已開始嘗試。國健署的「健康幣」今年10月1日起累積,完成符合資格的健檢、篩檢、疫苗接種等任務可獲回饋,預定12月1日開放兌換,但這個並非全民健保保費減免,並且也欠缺專門針對高齡長者的設計。因此接下來值得去思考的,是如何從健康幣回饋或健保費減免的角度做延伸,與目前已經佈建多年銀髮社區活動據點、長照服務銜接,讓一次性的獎勵,逐步支持長者持續參與。

健康幣啟動記者會,與會人員在「顧健康 賺飽幣」背板前合影健康幣今年上路。(攝影/侯俐安)

先讓人參加得了 獎勵才有意義

不過,只要想到母親,我就知道這個構想必須留有彈性。洗腎、失智、行動不便,會影響一個人能參加什麼、多久參加一次。已符合長照失能給付資格或領有身障證明的長者,若是要求要跟健康民眾一樣完成同一套步數或出席率,是真的有點強人所難。因此,或許可以搭配長照的評估,由專業人員依個人狀況安排居家活動、坐姿運動或有人陪同的互動,都可以是試辦時評估的方式;經評估不適合參與者,應有免除要求的安排。

我主張保留基本的保費與弱勢保障,再設計自願參與的額外回饋。即使有意願,住在沒有據點的地方、缺少接送,或不會操作手機,都可能使人無法參加。若因此少領補助,政策反而會讓原本資源較少的人更吃虧。對已獲全額保費補助的人,再給保費折扣也沒有實益,可以改提供交通、陪同或課程支持。

倘若中央新制實施後,符合資格者已沒有健保自付保費,獎勵就更需要放在實際用得到的服務上。不能為了創造誘因,先拿走原有保障,再要求長者靠活動把它賺回來。每個人的疾病、身體能力與生活條件不同,參與的努力值得鼓勵,生病的人也應繼續得到照顧。

地方政府與服務單位要一起處理的,正是這些參與之前的困難。課程是否安全、交通能否抵達、報名方式看不看得懂,都會影響長者能不能跨出家門。紀錄可以由據點協助,保留紙本或人工管道,並只蒐集必要資料;安排陪同的人力,也要算進方案成本,不能默認子女隨時都有空。

若試辦保費回饋,還得先說清楚錢從哪裡來、如何入帳。我傾向由政府編列有期限、有上限的健康促進預算,支付經核定的獎勵,讓健保原有保費收入維持完整。經費也不能只發給參與者,據點提供課程與協助的成本,需要一併安排。當預算有限,我會優先支持原本缺少資源、尚未參與的人,並說明與其他照顧支出的取捨,避免最後只獎勵本來就方便上課的家庭。

當然,對於政府預算的編列,當然也要知道這筆錢花得值不值得,我建議先在不同資源條件的地區試辦,追蹤長者是否持續參與、身體功能與生活品質有無改善,以及家庭付出的費用和時間。若要主張節省健保支出,還要比較條件相近的參與者與未參與者,扣除獎勵、交通、人力及行政成本,避免把原本較健康的人較少就醫,誤認為方案效果。

最後,要特別提醒,我不建議用「少看病」為主要的指標,因為即使健康改善,也未必能在短期內省下醫療費。如果長輩能及早發現疾病,雖然會增加必要的治療費用,但另一個面向也可能是省下變嚴重時的高昂至料費用,更重要的是,長者能維持生活功能,本身就有價值,要避免讓人產生為了保住補助而勉強活動或具看醫生的反效果。

(專欄反映作者意見,不代表雜誌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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