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雷明遠(內政部建築研究所安全防災組博士)
防火區劃是長照機構防火安全健檢的重要檢視項目,防火區劃若做好,可以限制火災延燒及濃煙流動,不僅能為疏散避難爭取黃金時間,還能提供消防人員安全救災的據點。對收容行動能力不足高齡者、病人的長照機構而言,防火區劃的設置更為重要。本刊特別邀請內政部建築研究所安全防災組雷明遠博士,詳細說明防火區劃設置規範,如何達成平安避難的最終目標。
依據建築法規規定的防火區劃
面積區劃
面積區劃是在兼顧防火安全及空間使用便利的前提下,給予合理範圍面積。10樓以下防火構造建築物,每樓層每1500 平方米須設置一防火區劃,如建築物的規模、樓層到達應設置自動滅火設備時,前述面積可增加至3000平方米。而多數機構屬於10樓以下的小型機構,樓地板面積不超過前述面積,亦即整個機構設置一個防火面積區劃即可。
樓層區劃
防火構造建築物超過2層以上,不同樓層之間須以連續完整面之樓地板區隔。因此,機構設置在同一棟不同樓層或連續數個樓層時,以樓地板區隔成不同的區劃,因此只要各樓層出入口、垂直管道間等確實密閉、具防火時效性能,樓下火災、熱煙不會擴散至樓上。
垂直區劃
防火構造建築物內之挑空部分、安全梯之樓梯間、昇降機道(電梯豎道)、垂直貫穿樓板之管道間等,應自成防火區劃與各層空間分隔。大樓如有安全梯,須確保梯間出入口(緊急出口)防火門常時關閉,特殊情況下也可以改為與火警探測器連動的常開式防火門。機構內電梯應確保電梯乘場側開口具有防火門(或防火捲門、防火布幕捲簾等)。另如有垂直管道間等,應確保管道間開口維修門為防火門,以上防火門除了要有防火時效性能外,亦須有遮煙性能。
避難安全區劃
為強化高齡者及其他行動能力較差人員聚集場所之防火避難安全,老人福利機構、護理之家、產後護理機構及住宿型精神復健機構等樓層應分隔為2個以上之區劃,一區劃之樓地板面積不得小於同樓層另一區劃樓地板面積的三分之一。從近年國內幾起護理之家、老人福利機構火災的經驗,此類機構的防火避難應優先採用水平避難方式,因此一樓層倘分隔成2個區劃,便可以形成相互的暫時避難據點空間,即A區劃有火災時,將行動能力不足或者無法行動的高齡者、病人水平送至非起火的B 區劃,B區劃的住民則留在寢室暫時避難。原則上如住民人數是平均分布時,兩區最佳的樓地板面積比例應為1:1,避免不均導致空間面積及持續醫療照顧設備難以支援。
依建築法規,各區劃均應以走廊連接安全梯,或分別連接不同安全梯。機構的高齡者、病人等住民雖然無法使用安全梯,但隨後消防隊趕到時,會自安全梯進到相對安全的非起火區劃接手救助工作,消防隊將協助所有停留在起火樓層的人員疏散撤離至地面層或戶外空間。
此外,2個區劃之間出入口裝設之防火門須具有遮煙性能,且關閉後任一方向均應免用鑰匙即可開啟;如此方可確保2個區劃間出入口不會成為煙氣滲透的路徑,及人員水平移動時的順暢性。
依火災風險自設之防火區劃
住房寢室獨立防火區劃
建築法規規定長照機構防火區劃內之分間牆須使用不燃材料建造。機構如為提高住民居住防火安全,降低寢室受火煙波及的風險,可以將住房寢室規劃提昇為獨立防火區劃,亦即寢室分間牆及出入口門為防火牆及防火門。若分間牆為防火牆構造,其高度必定與上方樓板密接(隔間置頂),若分間牆僅為不燃材料構造,其高度應到達天花板以上,但不一定與上方樓板密接。
寢室發生火災初期時,天花板尚未被破壞之前,寢室隔牆是否至頂尚與濃煙擴散無關。一旦室內火焰溫度氣流造成天花板破損或缺口時,熱氣濃煙即竄入上方空間,若隔間未至頂,則煙氣會向四面八方的其他空間擴散。因此,寢室若為獨立防火區劃,一旦室內發生火災時,住民全數撤離後關門,基本上火災即被侷限住,因空氣供給受限,甚至火災可能自熄。
高火災風險空間獨立防火區劃
機構內廚房、儲藏室等空間,由於使用燃氣設備(瓦斯爐)或可燃物量大,通常被歸類為高火災風險空間,如規劃為獨立防火區劃,將有助於降低機構的火災風險。
何謂防火區劃
依據美國防火協會出版的生命安全規範,防火區劃(Fire Compartment)是指建築物內某一空間各邊以防火阻隔體(fire barrier)包圍住,包括頂部及底部。防火阻隔體意指具一定防火時效的連續性面狀構造,可以限制火災延燒及濃煙流動。防火區劃簡言之就是由具有防火時效的牆壁、(上/下層)樓板、門窗及管線貫穿部位填塞材料所共同形成的防火安全空間。依我國建築技術規則,防火區劃的防火時效可區分為1小時及2小時,除特殊空間外(例如防災中心、中央管理室等),絕大部分防火區劃防火性能一般皆要求1小時防火時效。而防火區劃可再依照建築法規、火災風險自設來檢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