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晏潭專欄】長照園區的 BOT、BTO與公辦民營

【蔡晏潭專欄】長照園區的 BOT、BTO與公辦民營
2020/10/27

高齡化的趨勢驅動下,由政府與民間業者一同投入資源,將形成一個個城市新風貌,帶領台灣健康照顧產業邁入新篇章。筆者彙整近期內從北台灣延伸到南臺灣、由各地方政府所推動因應高齡化趨勢的大型園區計畫。茲舉例說明如表1

上述所舉例由各地方政府所推動的園區計畫,經詳細了解各計畫的精神內涵,大多有一個共通願景:對應長者從健康、亞健康到失能的狀態,提供包括居住、照顧、醫療、運動、休閒、購物等軟硬體整合服務創新模式,打造全齡友善生活場域。

簡而言之,這些將不會是老人社區,而是多元創新的生活社區。

掌握特許業務資格與法人型態

上述各地方政府對於園區計畫的申請人資格限制,都有一個共通點,亦即申請人簽約前需要符合專業特許業務資格及法人型態。

由於上述所舉例的園區大多屬於綜合型態,包含多元的機能或機構廠商,長照相關特許業務資格/法人型態與業者所欲申請的營業類型有關,茲彙整比較如表2

營運與財務可行性之評估與挑戰

投入大型園區計畫,最直接的問題在於如何能獲利,達到政府與民間業者雙贏?

這涉及投入前之業務營運層面的規劃及財務模型之評估是否夠精準,而關於財務模型評估建議至少要涵蓋8 個面向(圖1)。

對業者而言,這8 個面向首重在收費來源及市場定位。收費來源可能來自政府公托費用、自費、保險之實物給付等;市場定位則是業者需將入住者或使用者定位為一般消費者或頂級消費族群。確認收費方向後,後續開發或經營的財務模型才能依此展開。故業者在投入前,建議多與各縣市政府針對園區規劃交流、互動,減少誤解,有助於日後開發、營運。

資料整理/蔡晏潭

結語

政府所提出的大型健康照顧生活園區開發案,不論是在建造成本具有補助資源優勢, 或擁有相較低廉的土地成本競爭力,皆具有開發優勢。故這些園區開發案之意義,不該只是在因應高齡化的需求,計較的不該只是政府權利金收入的高低,應該儘可能回饋到園區,更進一步期待引導具有未來性城市新風貌的理想性。

就參與的廠商業者而言,期待能整合出最佳的團隊,在兼顧財務可行性的基礎上,打造一個具有專業競爭力的聯合營運艦隊,此一艦隊包含資金投資方、建設開發商、高齡者住宅運營團隊、長照機構運營團隊、醫療團隊等。

如此一來,在公私互信、充分溝通與協力之下,政府與民間業者的資源整合,台灣健康照顧產業即將邁入的新篇章才能精彩。

(專欄反映作者意見,不代表雜誌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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