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及勞動部共同推動之「聘僱外籍看護工家庭使用擴大喘息服務計畫」,自109年12月1日起放寬服務對象,經評估為長照需要等級2至8級者,如因外籍看護工請假而無法協助照顧時,可申請喘息服務,不再受30天以上空窗期的限制。
過往家庭若有聘雇外籍看護工則不能使用喘息服務,必須在外籍看護無法協助照顧30天以上才能申請,被稱為「30天空窗期」,導致家中長輩無人照顧。去年9月有修正喘息服務,開放外籍看護短時間休假的喘息服務補助,但被照顧者必須符合照管中心評估失能等級為7至8級,長照需要等級2至6級者不在適用範圍。
衛福部考量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者多有密集照顧需求,且為了保障外籍家庭看護工休假權益及照顧品質,同時減輕家庭照顧者的照顧壓力,自今年12月1日起聘有外籍家庭看護工之被照顧者若為長照需要等級2至8級者,可在外籍看護工請假時申請喘息服務,不受原先無外看30天以上、7、8級才能申請喘息服務的限制。衛福部表示,此將有助於使更多聘僱外籍看護工家庭之照顧者得到喘息機會,並保障外籍家庭看護工休假權益。
除了可申請喘息服務外,聘有外籍看護工的家庭亦可申請專業服務、交通接送、輔具服務、住宅無障礙環境改善服務、到宅沐浴車服務與社區式交通接送服務等多元長照服務。衛福部將持續充實喘息服務資源,完善長期照顧服務,聘僱外籍看護工之家庭如有長照服務需求,可利用市話或手機撥打「1966」,將有縣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專人提供申請長照相關服務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