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 2 月初,高雄市衛生局舉辦特約居家服務單位遴選,207 家單位中共 43 家未通過,遴選的標準、法源依據等遭外界質疑後,被迫取消遴選。高雄的做法其實並非偶例,由於現有長照機構評鑑每 4 年才一次,常被認為緩不濟急,不少縣市祭出管理措施,顯見把關品質是不得不面對的問題。
其實,居家服務並非完全自由開放的競爭市場,從申請設立、成為縣市特約單位、派案機制與費用申報審核等各階段,不僅把關鬆緊不一,管理標準又因縣市不同而有差異,讓業界無所適從。
業界反映:管理措施不明
相較於日照中心、住宿機構有明確政策目標與缺口,居服資源布建情形卻如五里霧一般,居盟理事長林金立認為,當初政策將居服視同診所,區域佈點不設上限,但診所為一次性服務,無資源稀釋或過剩的疑慮,然而居服卻不然,林金立贊成資源盤點為必要之舉。
而品質把關也逐漸引起縣市長照中心重視,紛紛在特約新簽、續約階段或派案機制中逐漸加入管理手段:如台東縣要求特約單位必須聘用專任居服督導;彰化縣規定新設單位必須自行開案到一定數量才能加入輪派;屏東縣居服單位欲加入輪派前也得經過遴選;而台北市社會局近期也正在擬定派案的評估標準;各地標準不一造就不同生態。
長照司提 3 項政策工具改善品質
根據《長期照顧服務法》第 14 條,確實賦予中央主管機關「劃分長照服務網區,規劃區域資源」的任務,針對資源過剩或不足區域進行限制或獎勵的調整。
「雖然法規有要求設置區域資源網,條文這樣寫,執行有困難。」衛生福利部長照司司長祝健芳坦言,最能掌握在地資源的還是地方主管機關,衛福部難以頒訂「一體適用」的標準。
她也強調,以長照整體涵蓋率仍不到 7 成的情況下,距離「資源過剩」恐怕還有一段距離,目前已委由國家衛生研究院研究長照人力、資源布點的模型,預計今年將可完成。
工具 1 :把關特約
儘管如此,品質把關的呼聲仍不絕於耳。「等到換約才處理,反彈當然很大,平時就該有管理機制。」祝健芳拿出中央頒布 11 頁的「直轄市、縣(市)政府特約長期照顧服務契約書參考範本」,一一細數內容。當中已經提供不少管制工具:針對不實的虛浮報服務費用、未收取部分負擔費用,包括不予支付服務費用、暫停照會或轉介服務對象(派案)、終止契約等。
而不少業者質疑,居服目前缺乏退場機制,「工具都有,看地方政府要不要用?要不要執行?」祝健芳說。但當記者進一步追問,目前是否有單位遭終止契約,她搖頭否認,顯示地方執行仍不夠落實。
工具 2 :大數據資料協助查核
今年 3 月,未完成失智、身障訓練的居服員不得領取 AA11 進階訓練給付,引起業界抱怨,也揭示了未來長照倉儲資訊系統建置完成後,將能勾稽、查核更多資訊。
「聽到有什麼反映,我們就會跑全國資料(查核)。」祝健芳指出,長照司目前也已透過資訊系統清查 AA08 夜間、AA09 例假日等加給項目過度密集申請的單位,正在研擬稽查數值的標準依據,接下來將交由地方政府加強稽查。
而下一步預計將針對「服務時間」進行查核,今年資訊系統也要求服務單位回報每項服務所花費的時間,預計以大數據統計每項服務合理的服務時間範圍,藉此抓出過高或過低的異常值。
工具 3 :提升居督品質
而不少單位都指出,居督不受重視,造成當前居服管理亂象。祝健芳對此也同意,按照《長照法》現行法規,不到 60 名個案的居服單位無需設置居督,忽略居督重要性,衛福部正在擬定修法,「這是不對的,當初子法妥協上路,現在要修回來。」
此外,居服督導的培訓時數不少,但課程許久未調整,祝健芳也表示,如何讓課程與時俱進也是提升居督品質的下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