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生命末期照護品質 健保擴大安寧療護對象

提升生命末期照護品質  健保擴大安寧療護對象
2022/03/24
作者/專欄

現行健保安寧療護醫療服務範圍包括醫院、居家及照護機構,由醫療團隊依末期病人需求,提供自入院、出院至居家相互扣連的整合性照護。中央健康保險署於111年3月10日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共同擬訂會議,通過擴大安寧療護收案對象,增列末期衰弱老人、末期骨髓增生不良症候群,減少末期病人臨終前不具積極治療之醫療利用,使安寧療護健保給付更契合臨床實務需求。新制上路後推估約有700人受惠,最快111年5月1日起實施。

過去健保安寧居家療護服務提供場域為老人安養、養護機構或身心障礙福利機構、護理之家。因應高齡社會長照需求,健保署自111年3月1日起,亦將住宿式長照機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譽國民之家,納入安寧居家療護之機構範圍,使末期病人能在長照機構接受安寧療護,減少末期病人及家屬往返醫院就醫之勞頓奔波,提升生命末期之照護品質。

「希望讓更多有安寧療護服務需要之末期病人,接受有尊嚴的照護。」健保署李伯璋署長表示,安寧療護收案對象與範圍擴大,讓更多有安寧需求之末期病人獲得安寧療護服務,提升安寧療護照護品質外,落實在地安老政策,同時減輕病人及家屬的負擔,健保資源配置也更符合公平正義。

健保署統計,安寧療護服務人數從106年約4萬3千人,逐年持續增加,至110年已達約6萬3千人,110年給付安寧相關費用共計16.8億點,顯示安寧療護有助於改善病人生命末期生活品質的觀念。

本次放寬對象符合自主權利法第14條第1項第2至5款條件者病人,讓更多有需求的末期病人都能得到高品質安寧療護,落實生命有尊嚴的善終與善別,協助病人與其家人在身體、心理和靈性等需求均能獲得緩解與支持。

喜歡這篇文章嗎?加入會員即可收藏文章、產品及供應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