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淺川澄一 前日本經濟新聞編集委員
疫情下的「社區整體照護」
有鑑於保健所原有功能已經跟不上疫情的變動,日本政府和行政機關呼籲民眾,如果有發燒、疑似COVID-19症狀等引起的不安,請諮詢「日常醫師」。
然而,疫情後突然備受矚目的「日常醫師」,在第一次接種疫苗時引起了混亂現象。在地診所起初難以被民眾接受,原因是民眾認為「你不是我平常的主治醫師,所以不能接種疫苗」。日本民眾平常習慣去醫院就醫,因此以為日常醫師是指「平常的主治醫師」。即使在醫療照顧的網路會議上,日常醫師的定義也引起了討論,是根據「診療次數決定嗎?」、「標準是什麼?」
其實,所謂「日常醫師」在法律和制度上完全沒有支撐依據。只不過是日本醫師會在1980年代末「發明」的名稱而已。根據的是醫生單方面判斷,來決定「我是你的日常醫師」,是個曖味不穩定的關係。
在歐洲,居民選擇登記在地區內的家庭醫師制度正在普及,被稱為GP(General Practitioner)。醫師負責內科、外科等所有科目的初期診療,被稱為初級醫療(初級護理),可完成約90%的治療。如果需要手術或住院,可以連接到專科醫師的二次醫療,更難的病例則介紹給大學醫院等三次醫療,是一種機能合理的分工機制。
這種堅實的地區醫療制度,也適用於家裡的COVID-19患者。在日本,確診者全部由保健所管理,再送往專用醫院,非在宅醫師的管轄範圍。
70歲以上染疫者的死亡比例是85%,與其他各世代人的平均死亡率相同,主因是老人照護措施的「地區整體照護系統」發揮作用,在熟悉護理、醫療、福利、預防等居住習慣的地區內,完成一套整體機制。該系統適用對象是全體住民,沒有採取分級醫療,必須在地區內的診所完成登記,類似引進歐洲型家庭醫生制(GP)。
日本政府展示的「地區整體照護」花盆模型。醫療是自由就診,民眾就醫不會只停留在地區內。只有導入家庭醫生制(GP),才能實現地區限定的地區整體護理。(圖片來源/高齡者住宅新聞)
日本民間醫院7成以上是不到2百床的小規模。標榜在醫院內持續治療到恢復的「醫院康復型」,在「經營自由」下,持續了患者的爭奪戰,其他醫療機構成了競爭對手。無法相互合作是理所當然的。即使重度者變輕度也不進行轉院,人潮堵塞頻傳。
病人可以「自由就診」支撐了醫師的「自由經營」,這種日本獨特的放任制度,到了應該整治的時候了。自由就診造成的重複診療、重複檢查、藥物多劑服用等「浪費」,最常被詬病。
另一個課題是醫療的公共性。日本有89萬個普通病床,每千人就有7、8個床位,在OECD(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各國之中是最多的。與2.5床的美國英國、3.0床的法國相比,絕對多了很多。如果把許多普通病床轉化為COVID-19病床,就不會有問題了。
在歐洲能迅速轉變為疫情專用病所,因為大部分屬於公共醫療機構。在美國,只要州長和市長下了緊急命令,也能夠確保病床。
但是,日本醫療機構約8成是以醫療法人為中心,由民間經營。為了賦予都道府縣知事敦促病床轉換的許可權,政府去年1月修改了傳染病法。首先向醫療機構提出「要求」,不遵從的話可以使用「勸告」,再來可以使用「實名公開」的3階段手段。
4月奈良縣發動了「要求」,隨後大阪府、茨城縣、靜岡縣、東京都等陸續發出。然而,並沒有十足確保足夠的床位,卻也沒有進入「勸告」階段。此外,也聽聞傳出知事「不想和醫療機構爭鬥」的懦弱言論。
因此,在第5波混亂的9月15日,COVID-19病床約有3萬9千床,只能確保全病床的4.4%。導入家庭醫師制度,整備完善合理的診療情勢,加上醫療本就應該置於公共管理之下,貫徹地區整體照護的想法。
(編譯:安可人生編集長李全賢;資料來源:高齡者住宅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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