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玉琴專欄】長照給付過度限制 難以回應多變照顧需求

【林玉琴專欄】長照給付過度限制 難以回應多變照顧需求
2023/05/02

為了提升照顧服務員專業形象;因應高技能、高困難服務項目不同工卻同酬引起的排擠效應;建構長照制度的新里程碑,長照2.0的居家服務自民國107年取消以往時數計價方式,改採服務項目做為給付標準。

長照2.0在政府全速推展下,服務需求被激發,長照服務提供單位也爆量成長。當服務單位看重利潤極大化,政府監測管理無法及時嚴格執行,開始加訂管理規則,綁定限制服務項目的支付要件。

其一是突發性或臨時性照顧需要,限定某些服務項目碼別不得臨時提供服務。惟失能失智者的生活照顧,確實會發生無法預期的照顧需求。如:服務對象臨時肚子餓,由服務員先加熱冰箱食物再接續其它服務,就不被認可,因為加熱菜(列入BA04碼)不可臨時提供服務。

曾有資深服務者指出,年節期間,長者家中若有鄰居或家人留下的年菜,不能把煮飯改為加熱菜,不僅讓服務員兩難,長者也抱怨服務很難用。代購服務也有此困境,服務對象若臨時欠缺日用品或想吃食物,也屬於不可以臨時提供服務項目

其二是有些服務項目的時數框架,反造成服務對象的枷鎖。比如,陪同外出以30分鐘為計價單位,若長者想要提早返家,卻不符合規定。因為時間未到,而且一定不能待在室內,才能符合陪同「外出」。

其三是服務時間起訖之處,至少有一處一定要在服務對象家中,因此,陪同看診就醫、陪同復健或洗腎、陪同外出等服務,不能和家屬分工,約定在定點會合,由照顧服務員接手協助。代購服務也不能事先採買,再於約定日送達服務對象家中。

以人為本應該建立在個別實際需求之上,政府若擔心弊端,可以從督考和罰則著手,並強化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的職責,而非加訂更多管理規則。如擔心過度濫用,可思考臨時提供服務訂定每月上限次數,兼顧使用者需求及服務經費管理。

(專欄反映作者意見,不代表雜誌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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