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宿機構人力吃緊,勞動部預告修正法規增加外籍看護人力,將護理人員併同本國看護人力,獲得業界肯定,台灣老人福利機構協會榮譽理事長賴添福表示,預告的計算方式不符邏輯,也不利大型機構,他建議不分規模採統一標準。不論機構床位數,護理人力要全部以1:1方式採計。
至於機構床數認定,賴添福也建議,應以實際收容照顧人數為基準,非以開放或立案床位數來計算,才不會失真。
賴添福說,目前長照服務現況,本國看護人力移往收入高的居家服務市場,加上在機構服務要輪值三班、例假日也要上班,造成住宿機構更難找人,缺工問題嚴重。民間之前也呼籲應該要護理人員跟照服員ㄧ起納入計算,這次修改方向得到正面回應。
台灣老人福利機構協會榮譽理事長賴添福。(圖片來源/賴添福)
100床為分界 床位多可聘移工反較少
勞動部預告草案中,採取雙軌計算,未滿100床機構的護理人員全部1:1採計,100床以上機構只能採計1/2護理人力。賴添福說,政府加計護理人力,讓機構可以增聘移工,但政府又擔心100床以上的大型規模機構,增加移工人數太多,影響本勞就業機會,但雙軌制設計,明顯不符邏輯。
他舉例,照顧91個插管的機構,護理人員要聘7位,照顧105個,護理人員也是聘7位,但前者可多聘7外籍看護,後者床數更多,更需要人力,但反而只能聘3.5位,反差極大。
他認為,最好是全部採一套標準,不論幾床機構,護理人力全部採計,取消採計1/2的計算方式,避免大小規模機構適用標準不一致。
而勞動部預告修正法規增加外籍看護人力,長服法設立標準已公告修正,外籍看護不超過本國照服員1:1限制的規定,社家署也要搭配修正老福法設立標準。否則,老福機構就無法適用勞動部公告長照法修正法規,來增加外籍看護人力。
喜歡這篇文章嗎?加入會員即可收藏文章、產品及供應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