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構高齡友善社宅 公私協力導入居住服務成目標

建構高齡友善社宅 公私協力導入居住服務成目標
2023/06/29
作者/專欄

全台各地約有12萬戶社宅,面對即將來臨的超高齡社會,如何讓公私協力參與社宅,建立有尊嚴、有品質老後社會?學者專家建議,政府透過法規鼓勵民間投入供應社宅服務,成立地方政府的專責社宅行政法人,整合各部會的資源與據點,並增加高齡居住服務與生活支持,才能創造新的居住型態與價值。

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在28日舉辦一場「高齡居住服務導入及生活支持網建構」研究案的期中成果分享會,由台灣首府大學代理校長林博文擔任引言人,與會者包含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資產管理部組長林俊豪、台灣高齡產業創新發展協會高齡友善住宅委員會召集人柳智升、臺北市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組長黃士展、新北市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經理林士森,以及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運動休閒與餐旅管理研究所所長林儷蓉等人。

公私協力營運管理 促進社宅永續性

根據內政部統計,截至今年5月底,台灣已布建約12萬戶社宅,其中以台北市與新北市數量最多,各自達約3萬戶。隨著社宅數量與日俱增、服務類型朝向多元發展,需建立永續的經營管理方法。

住都中心資產管理部組長林俊豪觀察林口世大運選手村社宅,他指出,社宅因為租金低於市價,而且沒有年齡歧視,世大運選手村社宅的65歲以上老年人口比例達約10%,且涵蓋健康、亞健康與失能年長者,服務難度高。此外,隨著越多社宅的興建,跨區域管理也成問題。

柳智升認為,因為台灣是低稅收國家,政府資源有限,除了長照2.0社會福利措施之外,應該鼓勵產業界投入社宅,為特定受眾提供更多樣化的服務,藉由公私協力才能讓社宅永續經營,「目前市場上有一些相關服務公司,可以把經驗帶進社宅,缺的不是資源,而是導入的平台。」

柳智升以法國的Paris Habitat社宅為例,雖然隸屬巴黎市政當局,但在資產管理方面仍擁有自主權,為具有商業性質的公共機構,Paris Habitat需自行控管財政,維持收支平衡,但在採購招標時,仍受法國《公共採購法》約束。

林博文也指出,目前社宅經營附屬設施碰到一些斷點。首先,目前除了台北市、新北市與桃園市政府有成立專責社宅行政法人,較能彈性整合社會資源,其他區域仍尚待轉化公務體系為行政法人。另外,也需注意硬體規劃與營運招商的銜接、設施鄰避效應與租金優惠誘因不足的問題。他認為,若要達成社宅服務精準投放與跨區管理,在設計規劃時應善用政策工具,整合各部會的資源與據點,才能有效落實社宅政策願景。

林博文認為,善用政策工具,整合各部會的資源與據點,才能有效落實社宅政策願景。(攝影/戴淨妍)

林博文認為,善用政策工具,整合各部會的資源與據點,才能有效落實社宅政策願景。(攝影/戴淨妍)

柳智升也說,國內高齡者住宅之所以發展困難,原因就在於高齡者住宅相關法規的位階太低,以至於難以引領民間投入,建議於《住宅法》中增列高齡者住宅專章。

導入高齡居住服務與生活支持 實現全齡友善居住願景

台灣現階段的住宅政策仍多傾向硬體建設之投資興建,而較少著墨於高齡居住服務及生活支持的面向。林博文指出,目前僅有少部分已完工之社會住宅,如台北松山健康社宅、板橋府中青年社宅、林口世大運社宅等,提供托嬰、幼兒園、老人日間照顧中心與巷弄長照站等社會福利服務或設施。

柳智升認為,對長者的生活支持不是只有長照,應該在有限資源裡達到高齡者自立支持,導入「生活圈」的思維,包含食衣住行育樂等面向,以生活設計出發提供個別化、客製化之生活支持服務,實現全齡友善居住、代間同鄰互助的願景。

柳智升指出,台灣住宅政策較少著墨於高齡居住服務及生活支持的面向。(攝影/戴淨妍)

柳智升指出,台灣住宅政策較少著墨於高齡居住服務及生活支持的面向。(攝影/戴淨妍)

目前社宅缺乏長者的終身學習資源,林博文則建議,社宅附屬設施空間可規劃社區大學或樂齡學習中心等據點,提供多元的學習資源與平台,才能促成共生與共學的友善社區。

林儷蓉也指出,打造休閒與生活服務平台,讓長者能自主及多元選擇,是高齡住宅的必備條件,跨食衣住行產業的異業結盟,並應用創新科技,是未來趨勢,而休閒治療師將成為高齡住宅生活輔助的核心關鍵人物,可提供長者生活相談、休閒引導與諮商、人際關係媒合、社區資源連結與長照服務轉介等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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