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照全聯會與護理之家: 修法解決護理之家經營爭議 安置費用隨基本工資調整

長照全聯會與護理之家: 修法解決護理之家經營爭議 安置費用隨基本工資調整
2023/09/07
作者/專欄

↑台灣長期照顧發展協會全國聯合會與台灣護理之家協會9月7日在第四屆台北國際照顧博覽會召開記者會。(攝影/王鈺棻)

台灣長期照顧發展協會全國聯合會與台灣護理之家協會9月7日在第四屆台北國際照顧博覽會召開記者會,要求政府重視兩大長照議題,一是修法改善護理之家負責人非實際經營者衍生的問題;二是安置個案費用隨基本工資調整。

台灣護理之家協會理事長周矢綾指出, 目前護理之家業務負責人被視為經營負責人代表,實際上有80%都不是出資經營者,無實質經營決策權。因此衍生出三大問題。

台灣護理之家協會理事長周矢綾(左)與台灣長期照顧發展協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潘政聰。(攝影/王鈺棻)

護理之家經營面臨三大問題

問題一:被聘的業務負責人需扛照顧糾紛及意外事件如火災傷亡、跌倒等民刑事責任,但衛福部卻沒有護理之家經營者的任何資料,只能靠警調單位協助蒐證以找出真正的幕後經營者。

問題二:被聘的業務負責人不適用就業保險法,無退休金、生育津貼等相關勞保給付。

問題三:被聘的業務負責人無能力維持機構照顧品質,或不善盡管理責任時,不向實際經營者提出辭呈,反而提出配合更換業務負責人的條件。

台灣長期照顧發展協會全國聯合會與台灣護理之家協會,希望衛福部盡快修改護理人員法第17條與第19條,讓護理之家與老人福利機構、長照機構一樣,由申請人即出資經營者聘資深護理人員擔任業務負責人,僅單純管理照護相關工作,以減少出資經營與被聘業務負責人之間糾紛,提升護理之家照顧品質。

物價波動神速補助「還是太少」 

台灣長期照顧發展協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潘政聰則提出,這幾年物價波動神速,政府安置個案在護理之家與老人福利機構的補助費用僅2萬2千元,政府雖美意增加補助每年12萬元,換算每個月補助1萬元,但照顧長者還需伙食、生活耗材、醫療耗材等,每月開銷動輒4至5萬元,新制補助「還是太少」。

長照司日前宣布將投入100億規模的基金在4年內加碼 6500床,並規劃保留10%給公費安置個案。潘政聰指出,住宿式機構的住民的失能程度高,而使用長照2.0計畫補助第七級、第八級已經給付超過3萬元,同樣是長照個案失能程度相同給的補助費用卻相差甚多,非常不公,政府在推長照個案補助計畫應整體檢討其補助費用的合理性與公平性,最起碼應隨基本工資調整。

此外,台灣長期照顧發展協會全國聯合會也提出,簡化現行老人福利機構評鑑指標及評鑑等第,與現行全國護理之家及目前長照2.0機構評鑑辦法一致,區分為合格及不合格二項,以利民眾辨視選擇;並制定評鑑委員應接受評比及擬定不適任委員的退場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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