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質居家服務品質,除了來自照顧服務員,還有幕後關鍵人物:居家服務督導員。工作內容包括個案工作、服務管理、教育訓練規劃與執行、專業服務與督導管理、行政管理、危機管理、資源管理、服務宣導和傳染性疾病管控等。由此可知,督導角色功能相當重要且具有影響力。但是,隨著長照給支付制度改以包裹式支付,法規雖然仍明訂需設置居家服務督導員,惟支付標準看不見督導費,使得督導功能逐漸弱化。
居家服務督導員工作內容非常多樣,其中服務使用者開案評估、擬定服務目標、安排合適照服員、服務品質管考、照服員培力支持及自我照顧和成長,是最核心且最重要。先做開案評估,重點為服務需求確認、服務項目執行方式及環境設備狀況;再依據家庭支持度、被服務者人格特質和失能狀態,安排合適照服員。即使人力有限,也應走過這個思考流程,儘可能做較適合安排。
督導員肩負服務過程品質管考責任,需事先提供服務派案單,載明服務項目執行流程、服務需注意或特別關懷事項。並訂定服務目標,以人為本,看見生活需求,非以服務項目為主。家訪頻率依據使用者、照顧者和照服員的狀況訂定,而非全部都是政府規定的3個月。互動關係能看見督導員的主動性和參與性,如在服務時間家訪,避免都是二手轉述或是服務異動處理。
服務員培力支持是實際協助且能提昇專業力,如共同討論優化服務操作流程,降低錯誤風險;個督或團督,雙向或多向激盪思考,創造各種可能,而非單一指令。最後則是督導員自我照顧和成長,督導員也需要促進自我身心健康,才有心力助人。而知識接軌、技巧精進、觀念更新和視野拓展,也需同時並進。只有自己先看重自己的工作,持續學習成長,才能獲得他人肯定。督導員工作雖然繁雜,但是一步一腳印,落實督導員專業服務,利他又利已。
(專欄反映作者意見,不代表雜誌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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