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發函全台公告,老福機構自即日起可採用膳食外包方式,同時將食物檢體留存規定從200公克減少至150公克。
長照全聯會表示,這項修訂可以提升老福機構的管理靈活性,並確保高齡者的膳食品質與食品安全。依照現行規定,老福機構可根據自身需求選擇是否外包,偏遠地區如無合適供膳單位,仍可維持自聘廚師的方式。
此次衛福部決策,是在8月底的老人福利機構評鑑及管理輔導會議上,由各地方政府代表共同討論並達成共識。根據新規定,外包膳食的老福機構需與供應商簽訂合約,並確保符合食品衛生管理標準。同時,食物檢體留存量將從200公克調整為150公克,作為食品安全稽查和追溯用。
過去長照機構評鑑有兩套標準,長照服務法新設的長照法人評鑑允許膳食外包,但老福機構則被禁止。業界長期批評這種「一國兩制」的情況不合理,長照全聯會等單位也多次向社家署反映,要求開放老福機構膳食外包,以提高運營效率。
社家署副署長周道君指出,為了平衡食品供應的安全與成本效益,參考住宿式長照機構和護理之家現有的管理模式,決定開放老福機構的膳食外包,未來餐食可由外部供應單位提供,但供應單位必須符合HACCP或GHP的食品衛生標準。
周道君補充,此次調整已通過公文通知各老福機構,讓他們能夠跟進執行。社家署並計劃在約2年後的下一次評鑑前,正式修訂老福機構的評鑑指標。
長照全聯會秘書長余志松指出,過去3年,全聯會一直向社家署爭取外包膳食的權限,因為對於規模較小的老福機構,外包能有效減輕人力與營運成本負擔,並提高飲食的多樣性與品質。
至於食物檢體留存標準,余志松補充,過去幾年檢體標準從100公克提升至200公克,導致每日產生大量食物浪費,此次也成功爭取降低至150公克,「一顆荷包蛋才150公克,換句話說,200克等於每份餐點都必須丟棄2顆荷包蛋的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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