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理師公會全聯會專欄】 探討護理機構負責人的角色內涵

【護理師公會全聯會專欄】 探討護理機構負責人的角色內涵
2024/11/28

文/江筱蕙(門諾醫院長照部主任及門諾會醫療財團法人附設壽豐護理之家負責人)

護理之家與其他照護機構,如養護中心、安養中心等的差異,在於服務內容及年齡。護理之家著重協助出院後仍需照護的病人、需長期護理的慢性病病人,並未針對特定年齡區分服務對象,包含一般護理之家、精神護理之家、產後護理之家及居家護理所,且機構負責人需為護理人員;其他照護機構則是多著重在長者,依照護需求程度的差異依次為安養機構、養護中心等,且機構負責人未必是護理人員。

無論何種型態,負責人之主要職責均為統籌及掌控機構營運的脈動,因此,需熟悉機構的照護內涵,也需著重內部員工的發展、外部法規的要求,顧好風險及財務管理。

提供高品質的護理服務是護理機構的核心目標,「以人為中心」的理念是護理機構不變的初衷。(圖片來源/pexels)提供高品質的護理服務是護理機構的核心目標,「以人為中心」的理念是護理機構不變的初衷。(圖片來源/pexels)

以護理人員為負責人的機構,能快速理解病程變化對病人的影響及其照護需求,以調整機構照護模式,提供更人性化的照護與服務,也徹底融入長輩在機構的食衣住行育樂中,長輩對機構負責人的稱呼已不再是生硬的職稱如護理長、主任等,而是生動及生活化的老闆(娘)、廠長等。

除了傳統的管理模式,機構負責人也要因應機構發展及現今照護需求不斷創新,如多年前筆者發現照服員因搬運個案易造成職業傷害,建議醫院推行零抬舉政策,購置移位機等設備,減少工作人員徒手搬運。

另外,長照機構個案多為高齡且失能,為維護長者尊嚴,到生命末期都能有很好的生活品質,可以在機構推動安寧緩和照護,與安寧居家團隊合作,長輩甚至能在機構善終

壽豐護理之家近10年來,已有超過50位長輩選擇最後在機構離開,其中約50%個案離世前2週過著跟平常一樣的生活。透過從生理照護,拓展到心理、靈性的照護,落實全人照護的目標。 

提供高品質的護理服務是護理機構的核心目標,無論照護機構如何變化,「以人為中心」的理念是護理機構不變的初衷。

作者江筱蕙為門諾醫院長照部主任及門諾會醫療財團法人附設壽豐護理之家負責人作者江筱蕙為門諾醫院長照部主任及門諾會醫療財團法人附設壽豐護理之家負責人

(專欄反映作者意見,不代表雜誌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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