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照3.0推動關鍵在人力資源是否足夠,政策解方之一為導入智慧科技輔助照顧方案,但對政府、廠商及機構,仍處摸索階段,如何從政策端、設備端、使用端達成目的,將是關鍵。
居家、社區、住宿 各有千秋
居家服務:衛福部修正長期照顧服務申請給付辦法增列移位、移動、沐浴排泄、照居照顧床、安全看視等類,並於2025年6月19日公布,將智慧科技輔導入使用端,減輕家庭主照顧者負擔,為顧及循環經濟採全租賃方式,改變業者產銷模式,增列碼別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
社區式服務(日照中心、小規機):衛福部「日照中心導入科技輔具推動計畫」每年徵求20 家日照中心(含小規機),每家最高補助50萬元。該計畫針對1,114家機構問卷調查(回收率48%),已導入占31.5 %,預計一年內導入占24.9%,完全無導入及規畫之機構占43.6%。其中,已導入機構之類別以機構管理平台38%最高、提升身體及認知能力23%、日常照顧輔具輔助/安全監測19%、遠距生理量測健康管理平台16%。無意導入之原因為機構內部條件評估36.6 %、成本考量33.2%、產品認知不足27.2%、員工及長輩接受度2.1%。
住宿式服務:衛福部「住宿機構照顧品質獎勵計畫」獎勵5類型住宿機構共1872家,智慧科技輔具包含「資訊系統」及「智慧照顧輔助科技」,2024年共692家次申請通過獎助。資訊系統採自行建構或租用者導入率24.97%,利用衛福部系統上傳全人照顧表單導入率5.66%;智慧輔助照顧科技設備方面,行動感知導入率13.19 %、移動支援導入率8.07%,照顧支援導入率13.49%,排泄支援導入率1.76%,入浴支援導入率只有0.48%。
相關法源配套 應先釐清
綜上,居家服務新增智慧科技輔具跟以往EF碼經營模式、設備、規模有很大差異,執行時間緊迫;社區式導入只有31%,且每年補助金額家數偏少;住宿式機構資訊系統登打程序與準確度成為另一項障礙,設備多元、定義不清、品質參差不齊。
全面導入各類照顧模式智慧化以減輕工作人員負荷,提升照顧品質及改善社會觀感。筆者有以下建議:
居家式:長照司雖提出四大配套(簡化核銷流程,EF碼比照其他碼別透過支審系統核銷、統一輔具評估報告格式、建立價格備查資訊平台與更新清潔指引)。建議先對準輔具人員/單位、長照人員/機構之疑惑:智慧科技輔具服務是否符合長服法第10至13條?輔具供應人員是否符合長照人員訓練認證繼續教育及登錄辦法的長照人員類別?輔具特約單位是否符合長服法第21條所定之長照機構?滿足支給付系統,建議照專、照督、A個管都應教育訓練,學習智慧科技輔具基礎專業課程,輔具人員應修長照基礎及後續教育課程,特約單位在生效前應完成各項支審訓練課程,甚至接受特約辦法之管理。
功能品質成本 需更細緻
社區式:建議比照住宿式品質獎勵辦法,只要符合重要指標皆可提出申請,否則每年補助20家,需要60年才能完成。同時調整復能專業人力加入之碼別價格,訂定因復能成效降低失能等級,收入減少之績效獎金。銜接爾後中介專區返家後之社區照顧需求。
住宿式:住民失能需求多元,涵蓋率分母數量雖已由原開放床位數改為需求人數,但獎勵金額仍以五大類規模給付,建議就各項輔具功能、品質、成本等訂定合理價格列入平台參考,並以涵蓋率之使用數量給予補助,達資源公平目的。住宿機構類別多樣,允許各類別機構之資訊系統使用方便性及實用性。
為滿足各式服務智慧科技輔助導入使用,建議將其納入後續教育積分內容或單一級技能檢定,政府更應規畫2027年補助方案結束之相關措施,才是機構考慮是否投入之重要誘因,尤其社區式及住宿式是否開放自費或收費標準調整之參數,吸收投入成本,並預防系統或輔具廠商坐地起價,確保永續推動。
(專欄反映作者意見,不代表雜誌立場)
【照顧產業發展趨勢論壇 – 長照 3.0 新時代】報導:
更多精彩內容,敬請參閱第41期創新照顧雜誌
喜歡這篇文章嗎?加入會員即可收藏文章、產品及供應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