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鼎傑專欄】當「以房養老」走進家門:制度、家庭與超高齡社會的真實考驗

【曾鼎傑專欄】當「以房養老」走進家門:制度、家庭與超高齡社會的真實考驗
2026/02/26

那通電話是在週五晚上九點多打來的。孩子剛睡,我腦袋還在盤算周末小孩的放電行程,母親最近血液透析的狀況,以及每月將近9萬元的照顧支出。電話另一頭,是久未聯絡的父親,一開口只有一句:「錢不夠。」

他說,想把住了50年的老公寓拿去辦理「以房養老」,貸款五成,換取每月一萬5千元的現金流,並希望我提供身分證件作為聯絡人。

那一刻,我其實感到非常無奈與憤怒,我沒有立刻答應或拒絕,而是要求到銀行公開了解制度細節。因為我很清楚,這不是單純的理財問題,而是一個會深刻影響家庭關係、照顧結構,甚至是身後善後安排的重大決策。

「以房養老」制度的初衷與現實落差

以房養老,正式名稱多為「不動產逆向抵押貸款」,是將自有住宅抵押給銀行,由銀行依房屋價值與借款人年齡評估後,分期撥款作為生活費。理論上,借款人可在原屋居住至終老,身後再由繼承人清償或由銀行處分房屋完成清算。

制度的初衷其實相當善意:在平均餘命不斷延長的社會裡,協助「有房但現金不足」的高齡者維持基本生活,降低對子女的經濟依賴。

然而,在實際家庭現場,問題往往不是制度本身,而是制度被使用的情境,與家庭真實結構之間,存在巨大落差。

為何它是解方,也可能是引信?

不可否認,以房養老的確具備優點:

一、能提供穩定現金流,補足退休後的生活缺口。

二、在理想狀態下,讓長者能在熟悉的住所中老化

三、對家庭關係單純者,可能減少向子女要錢的壓力。

但在照顧實務中,常被忽略的,恰恰是以下三個結構性風險:

一、房子對某些家庭成員而言,不只是資產,而是穩定本身。

二、若核心問題是支出失控,新增現金流並不會自動改善狀況。

三、身後清算與居住安排,往往把衝突延後到更難處理的時刻。

在我家的情況裡,這棟房子仍有需要穩定環境的家人居住;而提出申請的人,也存在慢性疾病與過往精神疾病史。這使得以房養老不再只是「個人選擇」,而是牽動整個家庭安全網的決策。

借鏡英、美、日的預防風險措施

對照國外經驗,可以清楚看到一條分野。

在英國,房屋淨值釋放制度要求申辦者必須接受獨立的法律與財務諮詢,確保本人與家屬理解制度後果;此外,若資金壓力來自照顧需求,政府亦提供延後支付機制,避免長者被迫立即處分房屋。

日本的逆向抵押制度則高度重視繼承衝突預防,實務上常要求推定繼承人事前知情或同意,避免在長者過世後因房屋處分而引爆家庭衝突。

美國的政府擔保逆向抵押方案(HECM)更明文規定,申辦前必須完成強制諮詢,確認借款人充分理解風險與替代方案。

三國作法的共同點在於:「家屬知情、專業評估、風險緩衝」,被視為制度的一部分。

相較之下,台灣的以房養老制度,在實務上常給家屬一種落差感:流程清楚、文件齊備,但對於家庭結構、同住者權益、決策能力與身後衝突的處理,著墨仍然有限。

於是,制度很容易被簡化成:「簽名、撥款、各自承擔後果。」

衝突沒有消失,只是被延後。

政策調整的方向:讓衝突在生前被看見

如果把以房養老視為一項照顧決策,而非金融商品,至少該先回答三個問題:

一、這間房子是否仍承載其他家庭成員的照顧與居住需求?

二、目前的困境是收入不足,還是支出與決策失衡?

三、家庭是否已就身後安排與居住安置達成基本共識?

在我家的答案裡,這三題都亮起紅燈。也因此,我更傾向先處理支出結構與家庭治理,再討論是否啟動資產活化。

面對超高齡化社會,以房養老不該被妖魔化,但也不應被過度簡化。政策若能補上三個方向,或許能減少未來家庭的撕裂:

一、建立家屬知情機制,避免身後才第一次知道。

二、制度化專業評估與獨立諮詢,協助家庭理解後果與替代方案。

三、提供風險緩衝設計,避免在照顧壓力下做出不可逆決策。

修正制度,不將代價留給下一代

我不是反對以房養老。我反對的是,當制度走進家庭時,卻沒有替家庭預留討論、修正與緩衝的空間。

在平均餘命越來越長的社會裡,照顧不是短跑,而是馬拉松。若政策只處理「錢」,卻忽略「關係」,那麼家屬終究會在善後時,付出更高昂的情緒與關係成本。

讓衝突在生前被看見、被討論、被修補,才是真正對超高齡社會負責的制度設計。

(專欄反映作者意見,不代表雜誌立場)

喜歡這篇文章嗎?加入會員即可收藏文章、產品及供應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