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引導市場走向,能否務實落地是成功關鍵。當長照3.0將「積極復能」列入政策重點時,執行面卻出現落差。
《照顧觀點連線》專欄作家—齡活長照執行長、社團法人職能治療師全國聯合會理事暨健保長照委員彭紹宇,接連兩天分別從問題面、制度面與解方面,帶讀者解析,為何這項立意良善的制度,在實務現場為何難以真正落地。
當「積極復能」被正式納入長照3.0核心政策,他推動的是台灣高齡照護思維的一次重大轉向——從被動照顧失能,走向主動延緩失能、恢復功能、促進自立。這個方向毫無疑問值得肯定。但我必須直接指出:台灣現在最大的問題,不是不知道復能重要,而是制度設計仍讓復能「想做卻做不起來」。
根據官方數據,113年全國長照評估人數持續成長,但代表復能服務進場的重要代理指標——專業服務(C碼)使用率卻從112年的19.43%下降至16.97%。這代表需求增加,但真正接受積極復能的人反而減少。若用一句話形容現況,就是:政策方向在前進,制度供給卻在掉隊。
問題核心,我認為有四大制度卡點。
第一,是資格制度過度摩擦,形成供給斷層。2024年起,CA07、CA08等專業服務資格要求Level2、Level3課程完整認列,原意是提升品質,但結果卻造成部分既有人力短期退出,尤其偏鄉與低服務率縣市更為嚴重。品質把關本身沒有錯,但若制度設計變成「先卡住人,再談服務」,最終傷害的是失能者的可近性。對長照3.0而言,品質重要,但服務能不能先進場更重要。
第二,是轉介數據不真實,部分縣市會以CC01衝高專業服務使用率,再來是教育訓練不足。這使得政策管理幾乎只能看到入口,卻看不到中段與出口。結果是,我們無法精準判斷到底是A單位不轉介還是照專不核可抑或是專業服務排不進去
第三,是行政負擔過度壓縮專業時間。現場大量時間耗費於系統撰寫、排班、延案、申報與文件稽核,專業人員被迫優先滿足制度流程,而非最大化功能改善。當文書比治療更重要,復能自然難以真正積極。
第四,是支付制度錯置。若支付邏輯偏重「有做流程」而非「有做成果」,第一線就容易選擇最穩定、最低風險的服務,而非最具挑戰但最能恢復功能的復能模式。當誘因錯了,再好的政策口號都難以落地。
因此,長照3.0真正需要的不是更多宣示,而是制度重構。我提出兩項具體改革方向。
第一、推動「L1先上線、L2/L3限期補訓」制度,尤其針對低服務率與偏鄉縣市先行試辦。
長照人力進不來,主因不在專業能力,而是「還沒開工就先被制度消耗」。現行 L2/L3補訓排程冗長、認列標準不清,對想跨入長照的治療師或護理師形成高額的時間成本 。對於需維持生計的中壯年專業者,數月的等待空窗期常讓他們選擇轉往其他產業 。
我主張應改採「基礎L1完訓即進場」模式,容許在督導下先行服務,並於1年內完成後續訓練 。這不是放低標準,而是降低不必要的摩擦,別讓原本有熱忱的新血在門口就因「制度冷卻效應」而流失。
第二、將「20%復能使用率」設定為全國最低案源低標,而非理想值。
所有縣市至少應達到基本復能進場率,避免復能淪為地區性特權。要達成20%的復能低標,關鍵不在後端有多少治療師,而在前端能不能「看對案、轉對人」 。目前A個管與照專的訓練偏重行政流程,缺乏對「復能黃金期」與「CA07/CA08轉介時機」的判斷力,導致資源放著沒人用 。
長照3.0應將這群守門人從行政端升級為「功能導向者」 。中央須建立一致的轉介模組,重點學習PAC銜接與家屬動機建立,並將教育訓練與轉介率、7日到位率等績效掛鉤 。唯有讓前端個管師具備實質的政策執行力,復能資源才能真正進到需要的人家中 。
「積極復能」不該只是政策文件中的漂亮名詞,而必須成為每一位失能者、家庭照顧者與第一線專業人員都真正感受得到的制度現實。否則,長照3.0最終可能不是做不到,而是根本還沒開始。
(專欄反映作者意見,不代表雜誌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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