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傳真|「藥物併用」定義與世界脫節

日本傳真|「藥物併用」定義與世界脫節
2020/02/05
作者/專欄

生活習慣病(慢性疾病)的嚴格治療應該持續到幾歲?很多人的觀念是醫師開的藥,必須確實服用。在機構裡的照護員需要努力說服用藥,試圖讓長輩服藥,一旦疏忽忘了投藥,還被視為「事故」來做報告。對於服藥大家都用很謹慎的態度在處理。但是,這對於高齢者來說,服藥也有風險存在。

銀髮族容易跌倒,被指出有約40%是受到服藥的影響,像是降血壓藥會導致血壓下降、口服降血糖藥讓血糖下降,安眠藥或安定劑則造成暈眩搖晃。只要血壓下降過度,容易造成服用藥物者搖晃不穩而跌倒,甚至骨折。如此一來,治療又有什麼意義呢?

我們知道,這種跌倒風險會隨著藥物種類增加而擴大。如果是來院看診的高齡者,服藥超過5種就極容易有跌倒風險;住院高齡者如超過6種,就很容易引發藥性的有害事象風險。

高齡者用藥應在5種類以內,在國外超過5種就稱為是「多藥併用」,被標記為藥品不良的高風險群。在日本,多藥併用的定義在10種以上,這種輕率的定義難道沒有問題嗎?

很多收縮壓120以下、糖化血色素7.0以下。有生活習慣病(高血壓、糖尿病、脂質代謝異常症等),為了治療一般都有服用複數藥物。慢性病大都沒有明顯症狀,治療主要是為了抑制「血管動脈硬化」。

高血壓、血糖病、脂質代謝異常等都會加速動脈硬化,這是造成腦梗塞、心筋梗塞、腎功能不全等的原因。生活習慣病治療是為了抑制動脈硬化的狀況,預防這些疾病。

30歲的高血壓或糖尿病,收縮壓120以下、糖化血色素7.0以下,就有必要嚴格治療。這些治療目標就是要抑制動脈硬化的進行及預防引起的併發症。但是,動脈硬化也是血管老化的現象。不管有無高血壓,人到80歲幾乎都有動脈硬化的現象。

因此,對於晚期患有動脈硬化的高齡者來說,有必要做嚴格的生活習慣病治療嗎?總而言之,隨著年齡的增加,採取逐漸緩和慢性病的治療,才是安全的。

【本文連載自「從在宅醫療角度看日本10年後,20年後的社區」】

(編譯:安可人生編集長  李全賢;資料來源:高齡者住宅新聞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