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老伴年紀大了,清明掃墓祭祖上下階梯分外吃力,再幾年就沒辦法去掃墓了,子女都在國外生活,以後祖先沒人拜該怎麼辦⋯」,郭先生因太太跌倒受傷,今年清明無法去祭拜祖先,想到百年後無人祭祀,郭先生百感交集。受到超高齡社會來臨、少子化及價值觀改變的影響,年長者除了預訂養生村規劃晚年照護並透過安養信託保障財產安全、專款專用於晚年生活之外,亦希望能一併將身後事納入信託規劃。原受限於法規,民眾身故後信託財產即視為遺產,需待繼承人申報遺產稅後方能動用,現財政部為滿足國人需求,於113年6月14日頒布解釋令同意信託財產得不經國稅局核准,受託人可依信託契約之約定,在喪葬費扣除額度內 ( 目前為新台幣138萬元 ) 給付喪葬費用,讓民眾能事先規劃身後事。
「我跟老伴年紀大了,清明掃墓祭祖上下階梯分外吃力,再幾年就沒辦法去掃墓了,子女都在國外生活,以後祖先沒人拜該怎麼辦⋯」,郭先生因太太跌倒受傷,今年清明無法去祭拜祖先,想到百年後無人祭祀,郭先生百感交集...